全市2020~2021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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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11月3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广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切实抓紧抓好秋冬季全市燃煤散烧治理攻坚工作,10月下旬开始,我市紧紧围绕“双清零”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工作目标,集中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三大专项攻坚行动,全力打赢散煤治理攻坚战。
针对各县(市)区在“双替代”改造完成后新划定的“禁燃区”,组织开展“禁燃区”燃煤清零攻坚行动。加大工作力度,依托网络化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在“禁燃区”内运输、加工、销售、使用燃煤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激励机制,扩大问题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完成“禁燃区”内散煤和洁净型煤全面清零目标。
组织开展全市平原地区散煤清零攻坚行动。严查散煤运输、加工、销售渠道,打掉隐蔽窝点。彻底清理拆除各种燃煤设施,严防散煤复烧。对路边店、小吃店等一些使用散煤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
组织开展全市清洁型煤质量监管攻坚行动。要建立健全本地经备案的洁净型煤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档案,完善对各批次、各型号洁净型煤质量的抽检制度,加大抽检力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的,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同时,对擅自哄抬价格、变相涨价,扰乱洁净型煤市场秩序的,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备案的洁净型煤加工配送网点,要一律予以取缔。
在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要强化跟踪问效,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开展散煤治理舆论监督,深入宣传散煤治理重大意义和取得的积极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记者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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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广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切实抓紧抓好秋冬季全市燃煤散烧治理攻坚工作,10月下旬开始,我市紧紧围绕“双清零”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工作目标,集中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三大专项攻坚行动,全力打赢散煤治理攻坚战。
针对各县(市)区在“双替代”改造完成后新划定的“禁燃区”,组织开展“禁燃区”燃煤清零攻坚行动。加大工作力度,依托网络化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在“禁燃区”内运输、加工、销售、使用燃煤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同时建立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激励机制,扩大问题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完成“禁燃区”内散煤和洁净型煤全面清零目标。
组织开展全市平原地区散煤清零攻坚行动。严查散煤运输、加工、销售渠道,打掉隐蔽窝点。彻底清理拆除各种燃煤设施,严防散煤复烧。对路边店、小吃店等一些使用散煤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
组织开展全市清洁型煤质量监管攻坚行动。要建立健全本地经备案的洁净型煤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档案,完善对各批次、各型号洁净型煤质量的抽检制度,加大抽检力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的,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同时,对擅自哄抬价格、变相涨价,扰乱洁净型煤市场秩序的,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备案的洁净型煤加工配送网点,要一律予以取缔。
在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要强化跟踪问效,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开展散煤治理舆论监督,深入宣传散煤治理重大意义和取得的积极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记者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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