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区将分配569套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时间:8月30日至9月4日;分配对象:2024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通过的保障家庭;分配地点:市住房保障中心七楼会议室
更新时间:2024/8/27 10:53:26 来源:欧冠日报
8月26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召开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安排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将于8月30日至9月4日开展。今年分配房源共有569套,面向2024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通过的保障家庭分配。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的原则。分配地点设置在市住房保障中心七楼会议室。
为做好分配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日前制订、印发了《广州市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分配规则为:符合保障资格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摇号顺序优先选房。一般家庭根据分配房源剩余数量,确定本次现场选房家庭。现场选房家庭根据选房顺序号自主选房,一个家庭只能选择一套住房,一旦确定不得要求进行再次选择。保障家庭申请人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摇号、选房,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应提前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被委托人持书面授权书及身份证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及分配。申请人按照确定的顺序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并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本次集中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在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认租。未纳入选房的家庭自动登记为轮候保障对象,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
今年分配的569套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位于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及高新区。分配工作由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对摇号电脑、轮候保障家庭资料和备选房屋信息等进行核查审验。现场选房需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选定房源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已选房家庭,在收到房屋管理部门交房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15日内,到规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且5年内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 梁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