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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
□李学杰
更新时间:2024/5/23 16:33:26    来源:欧冠日报

  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

  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

  近年来,以保险金诈骗、退保黑产、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为主要形式的涉保险金融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保险行业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也给国家金融安全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反欺诈既是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务。

  有关报道显示,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深刻领悟新时代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反保险欺诈工作与案件风险防控、消费者保护、行业治理和行刑衔接工作一体化推进,推动机构把握好“合规、风险、安全、发展”的关系,将反欺诈工作与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深度融合,逐渐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反欺诈长效机制,进入业务发展和风控水平“相互促进、齐增共长”的良性循环。

  总结分析反欺诈行为的方式方法,第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制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准确界定,有利于依法监管。相对于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硬欺诈”,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欺诈”更加难于防范。今后,在对保险法修改中,完善对各种“软欺诈”的处罚,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专门的反保险欺诈法。第二应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同时,在保险公司中也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对于可疑投保和赔案进行先期调查等。最后要加强保险行业内的信息收集与交流。目前,我国反保险欺诈工作仍然处于单兵作战状态,由于业务上的竞争关系,各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高效可共享的信息平台。从制度的角度上,这种割据状态给保险欺诈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可以考虑由保监会统筹,建立全国保险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除商业秘密外的重要信息共享。

新闻编辑:刘鸣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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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措并举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
    □李学杰
    2024/5/23 16:33:26    来源:欧冠日报

      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

      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

      近年来,以保险金诈骗、退保黑产、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为主要形式的涉保险金融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保险行业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也给国家金融安全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反欺诈既是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务。

      有关报道显示,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深刻领悟新时代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反保险欺诈工作与案件风险防控、消费者保护、行业治理和行刑衔接工作一体化推进,推动机构把握好“合规、风险、安全、发展”的关系,将反欺诈工作与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深度融合,逐渐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反欺诈长效机制,进入业务发展和风控水平“相互促进、齐增共长”的良性循环。

      总结分析反欺诈行为的方式方法,第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制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准确界定,有利于依法监管。相对于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硬欺诈”,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欺诈”更加难于防范。今后,在对保险法修改中,完善对各种“软欺诈”的处罚,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专门的反保险欺诈法。第二应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同时,在保险公司中也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对于可疑投保和赔案进行先期调查等。最后要加强保险行业内的信息收集与交流。目前,我国反保险欺诈工作仍然处于单兵作战状态,由于业务上的竞争关系,各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高效可共享的信息平台。从制度的角度上,这种割据状态给保险欺诈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可以考虑由保监会统筹,建立全国保险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除商业秘密外的重要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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