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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近期,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欧冠】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同时,对老年人加强消费教育
近日,养老机构卷钱“跑路”被新华社“点名”: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如何看清养老机构“圈钱”套路?专家认为,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老年人自身应该加强消费教育,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而对老年人加强宣教的过程中,家人不要缺席。
养老机构“跑路”近期频发
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毋庸置疑,入住养老机构已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但最近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日趋增多。据新华社报道,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老人数十万元的养老钱“人间蒸发”。其中,2020年8月,湖南长沙的老人们与安逸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但老板突然“跑路”。老人们前期预付资金,少则几万元,多则30余万元,预订养老服务和分红收益的承诺似乎全泡汤了。
安逸老年公寓并非个案,经营13年的江西南昌的中华情老年公寓,在2020年4月也发生老板“跑路”事件。南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法人代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目前养老机构已被当地政府接管运营。涉养老机构一旦“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的押金和服务费覆水难收。2017年,北京通州的尚佰易颐养苑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称自身经营不善,强迫老人搬离。法院判老人赢官司,但老人至今未收到30万元押金和服务费,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养老非法集资犯罪上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2014年至2019年,全国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884件,占全国非法集资案件一审判决总数38390件的2.3%。目前全国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犯罪,发案总体处于上升趋势,需引起有关部门警惕。
针对这些情况,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一大队教导员叶文同,做了一份详细的《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战略研判报告》。
报告中提到,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六个方式:
其一,以预售养老服务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签订预售养老服务合同,或者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等名义,以承诺购买人将来可享受入住床位等养老服务,或者承诺可定期领取利息、补贴,获赠养老床位,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集资。
其二,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通过以投资、入股、加盟养老基地、养老机构或养老产业为名,以承诺给予高额利润回报、保障将来提供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以吸收资金。
其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以房养老”“以床养老”为噱头,推销养老公寓、养老床位,承诺购买公寓或者床位后,购买人自用之前保证高价返租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以吸收资金。
其四,以开发、经营养老服务产业为名非法借贷集资。主要是以开发、经营养老基地、养老院、养老公寓等服务产业资金短缺为由,以承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多人借款集资。
另外两种方式是以投资养老保险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和以销售老年人用品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与养老机构“跑路”无关,但也值得老人警惕。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认为,现阶段养老机构收取预付款后跑路,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是全球疫情高发,导致各行业的经济压力增大,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下,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经营;其次,部分养老机构本身并不考虑长期经营,办理预付卡收取款项后往往将款项投入其他行业用于经营,在养老机构面临经济困境时,无法及时回笼资金无法正常运营;第三,个别养老机构实际上是借举办养老机构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甚至直接涉嫌合同诈骗。
多地探索更严格监管方式
随着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多地正在探索更加严格的监管方式。2019年以来,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打击,一批问题企业被清出市场。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于2018年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也公布了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防范老人受骗。
福建通久律师事务所吴水霞提出,避免养老机构跑路问题发生有以下对策:第一,需要先在政策上实现完善的资质门槛审查;第二,加强对优秀养老机构的帮扶和监管;第三,鼓励从事养老行业等的专家对养老机构发展的探索和研究;第四,加强对养老行业的认识和正确价值观的宣传;第五,政府介入,银行机构、保险机构介入,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稳定性。此外,老年人自身要加强消费教育,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钱不要直接都转给机构代管。政府可以设立银行信托方式,与按揭方式类似,按月支付给养老机构。国家也可设立监管账号,资金专项使用。
政府应如何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制度?叶文同认为,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解决谁来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由行业主管的民政部门为主实行“穿透式”监管是解决这一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要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并且加快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此同时,政府需要完善风险排查预警机制,线下排查,加上线上预警,二者缺一不可。此外,政府需要加大打击查处工作力度。对养老服务行业中的非法集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机关要及时立案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最后,对老年人加强宣教的过程中,家人不要缺席。可通过发动老年人的子女进行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醒他们不要因一时贪利而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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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近期,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欧冠】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同时,对老年人加强消费教育
近日,养老机构卷钱“跑路”被新华社“点名”: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如何看清养老机构“圈钱”套路?专家认为,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老年人自身应该加强消费教育,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而对老年人加强宣教的过程中,家人不要缺席。
养老机构“跑路”近期频发
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毋庸置疑,入住养老机构已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但最近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日趋增多。据新华社报道,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老人数十万元的养老钱“人间蒸发”。其中,2020年8月,湖南长沙的老人们与安逸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但老板突然“跑路”。老人们前期预付资金,少则几万元,多则30余万元,预订养老服务和分红收益的承诺似乎全泡汤了。
安逸老年公寓并非个案,经营13年的江西南昌的中华情老年公寓,在2020年4月也发生老板“跑路”事件。南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法人代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目前养老机构已被当地政府接管运营。涉养老机构一旦“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的押金和服务费覆水难收。2017年,北京通州的尚佰易颐养苑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称自身经营不善,强迫老人搬离。法院判老人赢官司,但老人至今未收到30万元押金和服务费,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养老非法集资犯罪上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2014年至2019年,全国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884件,占全国非法集资案件一审判决总数38390件的2.3%。目前全国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犯罪,发案总体处于上升趋势,需引起有关部门警惕。
针对这些情况,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一大队教导员叶文同,做了一份详细的《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战略研判报告》。
报告中提到,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六个方式:
其一,以预售养老服务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签订预售养老服务合同,或者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等名义,以承诺购买人将来可享受入住床位等养老服务,或者承诺可定期领取利息、补贴,获赠养老床位,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集资。
其二,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通过以投资、入股、加盟养老基地、养老机构或养老产业为名,以承诺给予高额利润回报、保障将来提供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以吸收资金。
其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以房养老”“以床养老”为噱头,推销养老公寓、养老床位,承诺购买公寓或者床位后,购买人自用之前保证高价返租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以吸收资金。
其四,以开发、经营养老服务产业为名非法借贷集资。主要是以开发、经营养老基地、养老院、养老公寓等服务产业资金短缺为由,以承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多人借款集资。
另外两种方式是以投资养老保险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和以销售老年人用品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与养老机构“跑路”无关,但也值得老人警惕。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认为,现阶段养老机构收取预付款后跑路,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是全球疫情高发,导致各行业的经济压力增大,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下,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经营;其次,部分养老机构本身并不考虑长期经营,办理预付卡收取款项后往往将款项投入其他行业用于经营,在养老机构面临经济困境时,无法及时回笼资金无法正常运营;第三,个别养老机构实际上是借举办养老机构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甚至直接涉嫌合同诈骗。
多地探索更严格监管方式
随着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多地正在探索更加严格的监管方式。2019年以来,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打击,一批问题企业被清出市场。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于2018年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也公布了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防范老人受骗。
福建通久律师事务所吴水霞提出,避免养老机构跑路问题发生有以下对策:第一,需要先在政策上实现完善的资质门槛审查;第二,加强对优秀养老机构的帮扶和监管;第三,鼓励从事养老行业等的专家对养老机构发展的探索和研究;第四,加强对养老行业的认识和正确价值观的宣传;第五,政府介入,银行机构、保险机构介入,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稳定性。此外,老年人自身要加强消费教育,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钱不要直接都转给机构代管。政府可以设立银行信托方式,与按揭方式类似,按月支付给养老机构。国家也可设立监管账号,资金专项使用。
政府应如何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制度?叶文同认为,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解决谁来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由行业主管的民政部门为主实行“穿透式”监管是解决这一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要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并且加快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此同时,政府需要完善风险排查预警机制,线下排查,加上线上预警,二者缺一不可。此外,政府需要加大打击查处工作力度。对养老服务行业中的非法集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机关要及时立案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最后,对老年人加强宣教的过程中,家人不要缺席。可通过发动老年人的子女进行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醒他们不要因一时贪利而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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