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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能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福利”?对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印发后,未来个人办事会有哪些获得感?
答:《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应用场景。
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这意味着大家以后办事可以从“少带证”向“不带证”进行转变。
问:对于企业来说,《意见》的出台能解决哪些便利?
答:《意见》要求,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曾经有些涉企事项办理时,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不好折叠,企业经办人办事时总会提个大包,《意见》的出台对于企业的经办人来说是“利好”,以后再也不用大包小包两头跑了。同时,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规模化应用有利于增强业务规则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消除隐形壁垒,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更公平的环境就是更优化的环境。
问:除个人和涉企的证照外,还有哪些证照也会逐步电子化?
答:《意见》要求,在不断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未来,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将不断提升,《意见》会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问:目前还有部分老年人和残疾人有使用智能手机不便的情况,证照电子化以后对他们有影响吗?
答:《意见》要求,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并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意见》这个部分非常暖心,在制定时就考虑得很细致,保障了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
问:电子证照使用起来安全吗?
答:《意见》要求,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则归集数据,对共享的电子证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加快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用证人员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企业和群众身份认证支撑,增强电子证照签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切实保障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在电子证照工作的探索中,各地各部门都会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严格落实,保障大家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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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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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能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福利”?对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印发后,未来个人办事会有哪些获得感?
答:《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应用场景。
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这意味着大家以后办事可以从“少带证”向“不带证”进行转变。
问:对于企业来说,《意见》的出台能解决哪些便利?
答:《意见》要求,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曾经有些涉企事项办理时,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不好折叠,企业经办人办事时总会提个大包,《意见》的出台对于企业的经办人来说是“利好”,以后再也不用大包小包两头跑了。同时,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规模化应用有利于增强业务规则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消除隐形壁垒,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更公平的环境就是更优化的环境。
问:除个人和涉企的证照外,还有哪些证照也会逐步电子化?
答:《意见》要求,在不断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未来,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将不断提升,《意见》会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问:目前还有部分老年人和残疾人有使用智能手机不便的情况,证照电子化以后对他们有影响吗?
答:《意见》要求,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并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意见》这个部分非常暖心,在制定时就考虑得很细致,保障了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
问:电子证照使用起来安全吗?
答:《意见》要求,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则归集数据,对共享的电子证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加快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用证人员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企业和群众身份认证支撑,增强电子证照签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切实保障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在电子证照工作的探索中,各地各部门都会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严格落实,保障大家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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