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冠2010年新农合政策调整 最高报销6万
更新时间:2010-6-23 8:25:46 来源:欧冠日报
欧冠日报报道:2009年10月13日,修武县城关镇东门村农民薛秋红按村委会要求缴纳明年的新农合参合费用时,个人缴纳了30元,比2009年度个人缴费多了10元。她有点纳闷儿:“明年的费用为什么又涨了?”薛秋红还不知道,新农合政策已进行了重大调整:从2010年开始,国家补贴增多了,个人缴费也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也提高到了6万元,比2009年多出一倍。
据悉,我市2010年新农合基金筹资工作已于10月全面展开。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住院率由2005年的近3%提高为2008年的6%左右。从2003年9月至2009年8月,全市累计筹集新农合基金6.8亿元,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4.85亿元,受益农民达到609.95万人次,其中有53万多人次享受到住院补偿,人均住院补偿761.28元,达到封顶线补助的参合农民1197人。2009年,全市共有241.71万人参加新农合。
据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现行的新农合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这100元中,中央财政负担40元,地方财政负担40元,参合农民个人负担20元。201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60元,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到6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
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补偿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参合农民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首先,新农合补偿模式由“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过渡到“大病统筹+门诊统筹”的模式,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看门诊也能按比例报销了。门诊统筹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其次,调整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即将现行乡、县、市(含市级以上)三级(分别为100元、300元、800元)起付线定为乡、县、市、省、省外五级(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800元、1000元),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减轻农民负担。再者,扩大了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范围。在各县市原先实施的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等病种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各县市将根据慢性病发病情况增加3~5个病种的报销范围。 (记者仝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