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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首尔核安全峰会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新华网首尔3月27日电 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发表题为《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重要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
——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
(2012年3月27日,首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尊敬的李明博总统,
各位同事:
2010年在华盛顿举行的首届核安全峰会,凝聚了国际社会核安全共识,开启了合作应对核安全挑战新进程。两年来,各国在核安全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对核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相关国际法框架日趋完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状况大幅改善,应对核恐怖主义能力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的核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加。核材料流失和扩散风险有增无减,核恐怖主义威胁依然不容忽视。有效管控核能开发利用中的安全风险任重道远。
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坚决反对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过去两年来,中国积极采取核安全措施,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高度重视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加大核安全投入,完善核安全法规体系,着力提高核安全管理水平。中国对全国核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中国加强核安全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全方位培训计划和多元化培训模式,培训本国核安全从业人员500多名。中国还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推进国家放射源数据库建设。
——中国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中国已经批准修订后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根据公约要求加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采取更严格的核材料保护措施。中国严格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第1887号等决议规定的义务,采取措施防范非国家行为者非法获取核及其他放射性材料。
——中国广泛开展核安全国际合作。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中心作用,同该机构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在核安全法规标准、大型活动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在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工作进展顺利,该中心具备人员培训、技术研发、国际交流等多项职能,涵盖核安全、保障监督、核材料管制、实物保护等多个领域。中国建成了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防范核材料走私能力不断提高。在高浓铀研究堆改造、放射源安全、人员培训、核出口管制等方面,中国同一些国家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中国确保大型公众活动核安全。近年来,中国承办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多项重大国际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防范核恐怖活动,中国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开发使用新型核安全装备,加大对相关场所核探测和检查力度等。
——中国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中国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多次在华举办地区性核安全培训班,为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近百人提供培训。中国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用于支持中国和亚洲地区其他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倡导建立了中日韩核电安全合作机制,为提升本地区核能安全和核安全水平作出了贡献。
今后,中国将进一步采取核安全措施,确保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深入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我们将加强核安全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提高整体核安全水平,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健全和优化核安全管理机制。我们将努力把本国的核安全示范中心建成技术交流和教育培训的地区中心,推动该中心同本地区其他示范中心开展合作互联,共同致力于提升本地区核安全水平。我们将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工作,全面深化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各领域合作,继续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我们将在做好本国高浓铀研究堆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相关经验,帮助有需要的国家进行研究堆改造。我们将同各国分享中国在大型国际活动核安全方面积累的经验,确保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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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首尔核安全峰会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新华网首尔3月27日电 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发表题为《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重要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
——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
(2012年3月27日,首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尊敬的李明博总统,
各位同事:
2010年在华盛顿举行的首届核安全峰会,凝聚了国际社会核安全共识,开启了合作应对核安全挑战新进程。两年来,各国在核安全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对核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相关国际法框架日趋完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状况大幅改善,应对核恐怖主义能力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的核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加。核材料流失和扩散风险有增无减,核恐怖主义威胁依然不容忽视。有效管控核能开发利用中的安全风险任重道远。
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坚决反对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过去两年来,中国积极采取核安全措施,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高度重视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加大核安全投入,完善核安全法规体系,着力提高核安全管理水平。中国对全国核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中国加强核安全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全方位培训计划和多元化培训模式,培训本国核安全从业人员500多名。中国还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推进国家放射源数据库建设。
——中国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中国已经批准修订后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根据公约要求加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采取更严格的核材料保护措施。中国严格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第1887号等决议规定的义务,采取措施防范非国家行为者非法获取核及其他放射性材料。
——中国广泛开展核安全国际合作。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中心作用,同该机构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在核安全法规标准、大型活动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在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工作进展顺利,该中心具备人员培训、技术研发、国际交流等多项职能,涵盖核安全、保障监督、核材料管制、实物保护等多个领域。中国建成了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防范核材料走私能力不断提高。在高浓铀研究堆改造、放射源安全、人员培训、核出口管制等方面,中国同一些国家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中国确保大型公众活动核安全。近年来,中国承办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多项重大国际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防范核恐怖活动,中国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开发使用新型核安全装备,加大对相关场所核探测和检查力度等。
——中国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中国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多次在华举办地区性核安全培训班,为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近百人提供培训。中国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用于支持中国和亚洲地区其他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倡导建立了中日韩核电安全合作机制,为提升本地区核能安全和核安全水平作出了贡献。
今后,中国将进一步采取核安全措施,确保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深入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我们将加强核安全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提高整体核安全水平,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健全和优化核安全管理机制。我们将努力把本国的核安全示范中心建成技术交流和教育培训的地区中心,推动该中心同本地区其他示范中心开展合作互联,共同致力于提升本地区核安全水平。我们将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工作,全面深化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各领域合作,继续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我们将在做好本国高浓铀研究堆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相关经验,帮助有需要的国家进行研究堆改造。我们将同各国分享中国在大型国际活动核安全方面积累的经验,确保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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