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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 (傅小康)日前,记者从国家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由财政部牵头,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新一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框架已基本确定,在补贴范围、补贴方式、补贴额度等具体执行层面落实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通过后最快于9月份对外公布。
2009年,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5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但当时的补贴政策只持续到2012年年底就结束了,此后购买的新能源车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而与此同时,据公开数字显示,到2012年,我们的石油进口的比例已经达到58%,对外依存度屡创新高。因此,中央更需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而汽车行业内对新一轮的补贴政策也异常期待。
据财政部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在原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顺应当前能源和环境形势,结合上一轮补贴政策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预计将在以下多个方面进行调整。
图1:截至2012年底,25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累计推广汽车数量
图2:截至2012年底,主要企业示范纯电动乘用车数量
调整一:将出台鼓励和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由于社会配套、成本、消费理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在私人消费市场难以破冰。此前政策上的热情并没有转换成市场端的热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销售新能源汽车仅为5889辆,其中大部分为公共领域使用,真正的私人消费微乎其微。
新一轮补贴政策将出台鼓励和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措施,优化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如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出台电动汽车充电价格优惠政策,制定分时段的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定价机制,同时在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
调整二: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将建立试点区域
为显示国家扶植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和决心,此次补贴新政将进一步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范围,在原先实施“十城千辆”工程的25个城市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试点城市,让更多的城市参与进来。
同时,还将以试点城市为核心,建立试点区域,覆盖周边城市,形成整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区域,扩大辐射范围。在试点城市和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将获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而此前,非试点城市,是得不到中央财政补贴的。
调整三:补贴方式将采用中央财政直接补贴车企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虽然此前四大部委制定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各试点城市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但是,在一些试点城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政府推出的补贴政策并未与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形成合力,他们更愿意把补贴优先给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在准入条件上设置很多条件,导致外地企业无法进入,从而形成了新能源汽车的某种地方保护壁垒,给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带来更多的挑战。
而即将出台的补贴新政试图打破地方补贴保护的格局,新政策将调整为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后,直接向中央申请财政补贴,不必再通过地方财政领取,这样就限制了地方的权限,有效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调整四: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
与新能源汽车相配套的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整个产业发展需要打通的下一环节。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将会制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国务院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提到,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也就是说,在建设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方面,到2015年,形成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建成充电桩的数量远远,达不到大规模市场化使用的需求。
因此,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将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以调动基础设施运营商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
调整五:补贴车型将更加丰富 但门槛将提高
此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主要面向的是混合动力客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汽车,而新一轮的补贴政策,可能会加入环卫车、物流车、中巴车等车型,扩展补贴政策覆盖的车型范围。
同时,补贴新政也提高了申报标准,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入围门槛或许会提高至百公里平均油耗6升以下,这也就加大了混合动力汽车的获得补贴难度。
调整六:混合动力客车将继续获得补贴 但额度将大幅下降
据介绍,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过程中,混合动力客车的推广是比较成功的一种车型。2012年底四部委将混合动力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启动了向非示范城市外推广混合动力客车的计划,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仅仅历时5个月,就完成了销售5千辆的目标。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项目专员王秉刚也表示,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在国内的推广是相当成功的。
正是由于混合动力客车经过较大范围的示范推广,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新一轮的补贴政策中,对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也将相应的减少。
除以上六部分调整外,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有效期仍将为三年,另外,在直接的资金补贴政策外,国务院相关部委还将出台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减免政策。
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除了加强了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顶层设计外,对于已经有新能源车上市的汽车企业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有利于这些车企更快更好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布局,
不过,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还处于起步阶段,至少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进入高速发展期,企业还需要保持冷静,一方面要防止一哄而上,另一方面,还需要坚持苦练内功,重视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将这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当做做大做强的外在辅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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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 (傅小康)日前,记者从国家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由财政部牵头,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新一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框架已基本确定,在补贴范围、补贴方式、补贴额度等具体执行层面落实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通过后最快于9月份对外公布。
2009年,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5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但当时的补贴政策只持续到2012年年底就结束了,此后购买的新能源车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而与此同时,据公开数字显示,到2012年,我们的石油进口的比例已经达到58%,对外依存度屡创新高。因此,中央更需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而汽车行业内对新一轮的补贴政策也异常期待。
据财政部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在原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顺应当前能源和环境形势,结合上一轮补贴政策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预计将在以下多个方面进行调整。
图1:截至2012年底,25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累计推广汽车数量
图2:截至2012年底,主要企业示范纯电动乘用车数量
调整一:将出台鼓励和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由于社会配套、成本、消费理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在私人消费市场难以破冰。此前政策上的热情并没有转换成市场端的热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销售新能源汽车仅为5889辆,其中大部分为公共领域使用,真正的私人消费微乎其微。
新一轮补贴政策将出台鼓励和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措施,优化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如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出台电动汽车充电价格优惠政策,制定分时段的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定价机制,同时在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
调整二: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将建立试点区域
为显示国家扶植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和决心,此次补贴新政将进一步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范围,在原先实施“十城千辆”工程的25个城市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试点城市,让更多的城市参与进来。
同时,还将以试点城市为核心,建立试点区域,覆盖周边城市,形成整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区域,扩大辐射范围。在试点城市和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将获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而此前,非试点城市,是得不到中央财政补贴的。
调整三:补贴方式将采用中央财政直接补贴车企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虽然此前四大部委制定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各试点城市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但是,在一些试点城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政府推出的补贴政策并未与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形成合力,他们更愿意把补贴优先给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在准入条件上设置很多条件,导致外地企业无法进入,从而形成了新能源汽车的某种地方保护壁垒,给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带来更多的挑战。
而即将出台的补贴新政试图打破地方补贴保护的格局,新政策将调整为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后,直接向中央申请财政补贴,不必再通过地方财政领取,这样就限制了地方的权限,有效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调整四: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
与新能源汽车相配套的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整个产业发展需要打通的下一环节。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将会制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国务院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提到,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也就是说,在建设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方面,到2015年,形成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建成充电桩的数量远远,达不到大规模市场化使用的需求。
因此,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将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以调动基础设施运营商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
调整五:补贴车型将更加丰富 但门槛将提高
此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主要面向的是混合动力客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汽车,而新一轮的补贴政策,可能会加入环卫车、物流车、中巴车等车型,扩展补贴政策覆盖的车型范围。
同时,补贴新政也提高了申报标准,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入围门槛或许会提高至百公里平均油耗6升以下,这也就加大了混合动力汽车的获得补贴难度。
调整六:混合动力客车将继续获得补贴 但额度将大幅下降
据介绍,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过程中,混合动力客车的推广是比较成功的一种车型。2012年底四部委将混合动力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启动了向非示范城市外推广混合动力客车的计划,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仅仅历时5个月,就完成了销售5千辆的目标。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项目专员王秉刚也表示,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在国内的推广是相当成功的。
正是由于混合动力客车经过较大范围的示范推广,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新一轮的补贴政策中,对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也将相应的减少。
除以上六部分调整外,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有效期仍将为三年,另外,在直接的资金补贴政策外,国务院相关部委还将出台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减免政策。
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除了加强了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顶层设计外,对于已经有新能源车上市的汽车企业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有利于这些车企更快更好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布局,
不过,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还处于起步阶段,至少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进入高速发展期,企业还需要保持冷静,一方面要防止一哄而上,另一方面,还需要坚持苦练内功,重视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将这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当做做大做强的外在辅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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