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冠杯

欧冠杯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广东 欧冠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欧冠+”客户端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欧冠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最高检: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案件进行释法说理
更新时间:2015-7-21 8:39:2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规定,提出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

  这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提出,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社会群体事件等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这六类案件包括: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案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件等。

  规定指出,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必要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规定明确了以案释法的方式,其中向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规定了书面、口头两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规定同时明确规定了检察官应当向诉讼参与人开展以案释法的三种情形,即法律文书说理、应诉讼参与人请求释法说理和特定情况下的主动释法说理,检察官对其正在办理的案件,如果符合规定情形,应当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规定还强调,检察官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说理工作,以案释法应当准确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充分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文章编辑:赵银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欧冠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最高检: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案件进行释法说理
    2015-7-21 8:39:2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规定,提出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

      这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提出,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社会群体事件等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这六类案件包括: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案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件等。

      规定指出,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必要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规定明确了以案释法的方式,其中向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规定了书面、口头两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规定同时明确规定了检察官应当向诉讼参与人开展以案释法的三种情形,即法律文书说理、应诉讼参与人请求释法说理和特定情况下的主动释法说理,检察官对其正在办理的案件,如果符合规定情形,应当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规定还强调,检察官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说理工作,以案释法应当准确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充分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文章编辑:赵银岷 
     

    版权声明 | 欧冠日报社简介 | 欧冠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欧冠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20-8397096 邮编:510000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397000 举报邮箱:rhgps@163.com
    广东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20-83598032 举报网站:
      
    41120180801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19-1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41120180801 电话:020-83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