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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意见》共7个部分26条,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意见》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意见》要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推进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建立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鼓励政法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科技应用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时代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提高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政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
《意见》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分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意见》强调,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把忠诚可靠和知法懂法作为必备条件,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健全从严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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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意见》共7个部分26条,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意见》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意见》要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推进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建立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鼓励政法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科技应用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时代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提高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政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
《意见》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分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意见》强调,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把忠诚可靠和知法懂法作为必备条件,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健全从严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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