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冠杯

欧冠杯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广东 欧冠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欧冠+”客户端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欧冠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挂职兼职离岗创业
更新时间:2017-3-23 9:26:4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技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离岗创业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二是离岗创业期间继续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三是离岗创业期间的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四是事业单位应当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离岗协议。五是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文章编辑:殷爱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欧冠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挂职兼职离岗创业
    2017-3-23 9:26:4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技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离岗创业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二是离岗创业期间继续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三是离岗创业期间的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四是事业单位应当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离岗协议。五是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文章编辑:殷爱萍 
     

    版权声明 | 欧冠日报社简介 | 欧冠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欧冠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20-8397096 邮编:510000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397000 举报邮箱:rhgps@163.com
    广东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20-83598032 举报网站:
      
    41120180801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19-1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41120180801 电话:020-83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