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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鼓励发展共享汽车
共享汽车须落实身份查验
更新时间:2017-8-9 8:21: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共享汽车须落实身份查验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租赁车辆,尤其是“共享汽车”的经营规范行为。《指导意见》明确身份不明者不得租车,鼓励发展分时租赁车辆,也就是俗称的共享汽车,并提供优惠停车政策。另外《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身份不明者不得租车

  《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

  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租赁服务。

  鼓励分时租赁车辆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明确,要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探索城市路内停车优惠等支持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

  鼓励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为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释疑

  共享汽车多大规模合适?

  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指出,汽车租赁服务是旅游产业和跨市商务的重要交通保障,常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缺乏相应的发展政策,汽车租赁行业的基础设施也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因此汽车租赁发展在供给机构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车辆规模不足,汽车租赁服务场地稀缺,重大交通枢纽及大型客流集散场地缺乏服务点位,汽车租赁服务发展所依赖的交通管理举措等保障性举措长期不到位,从而制约了整个汽车租赁的健康发展。

  从国家层面发布租赁汽车发展政策,有利于完善整个地面交通服务的政策体系,对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和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推动汽车租赁发展走上一个新台阶。

  徐康明表示,2017年以来,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逐步进入分时租赁行业,分时租赁汽车行业开始提速发展,分时租赁所覆盖到的城市及车辆规模已超过前几年发展的总和,分时租赁汽车发展迅猛,但行业发展存在政策和规划体系的缺位。

  近两年来,城市客运体系从辅助公交、网络预约出租企业、分时租赁自行车这类新型服务模式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市民出行选择,这些服务模式与现有出行模式整合也进一步便捷了市民出行。分时租赁汽车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丰富城市客运体系,为市民提供一种新的出行模式选择。

  分时租赁汽车属于个性机动化出行方式,因此其发展规模必须适度。此外,分时租赁汽车与其他集约化的公共交通方式形成良性组合,才能有助于减少私人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以及提升整体客运体系的便捷性和效率。

  租车诈骗问题如何解决?

  目前租车行业存在道路交通违法处置和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目前,租赁企业大多支持软件注册,身份核验存在一定困难。《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租赁企业也采用了多种措施查验租车人身份以降低风险。

  企业方面,目前Gofun出行运营的全部车辆已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内部系统实现地理信息远程监控、车联网和“电子围栏”等智能技术;北京、佛山等地也于今年4月率先启用用车前的“人脸识别”功能。汽车租赁行业有关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尚未完善,增加了汽车租赁企业的丢车风险。

  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中有关落实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制度的内容,将能大大降低行业经营风险。同时,在用户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租车遇事故如何来赔付?

  租赁车的另一个核心问题是保险赔付问题。租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怎么解决?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神州租车公司在车辆保险方面已在践行有关政策要求,神州租车公司联合保险公司共同提供交强险、第三者险以及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等多种险种服务,并针对“车辆损失险”中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推出不计免赔服务。

  本组文/本报记者 刘珜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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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鼓励发展共享汽车
    共享汽车须落实身份查验
    2017-8-9 8:21: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共享汽车须落实身份查验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租赁车辆,尤其是“共享汽车”的经营规范行为。《指导意见》明确身份不明者不得租车,鼓励发展分时租赁车辆,也就是俗称的共享汽车,并提供优惠停车政策。另外《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身份不明者不得租车

      《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

      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租赁服务。

      鼓励分时租赁车辆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明确,要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探索城市路内停车优惠等支持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

      鼓励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为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释疑

      共享汽车多大规模合适?

      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指出,汽车租赁服务是旅游产业和跨市商务的重要交通保障,常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缺乏相应的发展政策,汽车租赁行业的基础设施也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因此汽车租赁发展在供给机构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车辆规模不足,汽车租赁服务场地稀缺,重大交通枢纽及大型客流集散场地缺乏服务点位,汽车租赁服务发展所依赖的交通管理举措等保障性举措长期不到位,从而制约了整个汽车租赁的健康发展。

      从国家层面发布租赁汽车发展政策,有利于完善整个地面交通服务的政策体系,对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和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推动汽车租赁发展走上一个新台阶。

      徐康明表示,2017年以来,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逐步进入分时租赁行业,分时租赁汽车行业开始提速发展,分时租赁所覆盖到的城市及车辆规模已超过前几年发展的总和,分时租赁汽车发展迅猛,但行业发展存在政策和规划体系的缺位。

      近两年来,城市客运体系从辅助公交、网络预约出租企业、分时租赁自行车这类新型服务模式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市民出行选择,这些服务模式与现有出行模式整合也进一步便捷了市民出行。分时租赁汽车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丰富城市客运体系,为市民提供一种新的出行模式选择。

      分时租赁汽车属于个性机动化出行方式,因此其发展规模必须适度。此外,分时租赁汽车与其他集约化的公共交通方式形成良性组合,才能有助于减少私人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以及提升整体客运体系的便捷性和效率。

      租车诈骗问题如何解决?

      目前租车行业存在道路交通违法处置和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目前,租赁企业大多支持软件注册,身份核验存在一定困难。《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租赁企业也采用了多种措施查验租车人身份以降低风险。

      企业方面,目前Gofun出行运营的全部车辆已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内部系统实现地理信息远程监控、车联网和“电子围栏”等智能技术;北京、佛山等地也于今年4月率先启用用车前的“人脸识别”功能。汽车租赁行业有关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尚未完善,增加了汽车租赁企业的丢车风险。

      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中有关落实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制度的内容,将能大大降低行业经营风险。同时,在用户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租车遇事故如何来赔付?

      租赁车的另一个核心问题是保险赔付问题。租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怎么解决?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神州租车公司在车辆保险方面已在践行有关政策要求,神州租车公司联合保险公司共同提供交强险、第三者险以及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等多种险种服务,并针对“车辆损失险”中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推出不计免赔服务。

      本组文/本报记者 刘珜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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