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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陕西省“回头看”时发现,合力煤焦公司根本没有完成干熄焦改造任务,企业所说的这些治污工程都是“无中生有”。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包括这家企业在内,陕西韩城市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尽是敷衍。
12月3日晚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公开这一典型案件的同时,还曝光了安徽芜湖市对部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督察组指出,芜湖市健康路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陆域内酒吧、商店、公共厕所等水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的项目一个都不少。
包括这两起案件在内,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经公开23起典型案件。
20项整改措施管不住一焦化企业
近年来,汾渭平原因空气污染严重而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作为关中地区焦化产业主要集聚区的陕西省韩城市,焦化产能约900万吨/年,占到整个关中地区的近80%,因此韩城市成为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后,督察组在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曾专门提到关中地区的大气污染问题。对此,陕西省出台《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治理方案以及《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严控关中地区“两高”行业产能。今年韩城市委、市政府出台20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
但是,督察组“回头看”进驻陕西后,群众对韩城市焦化企业污染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举报不断。今年11月9日至12日,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多家焦化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作为关中地区最大的焦化企业——龙门煤化工公司将企业的焦炉安全设施视为“方便之门”,频繁通过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的烟气旁路直排烟气。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在焦炉正常生产情况下,这家企业的4套脱硫设施累计停运313天,其中4号焦炉开旁路天数达到生产天数的32%,性质十分恶劣。
合力煤焦公司在多次检查中均被发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是一家环保“老大难”企业。督察组此次下沉时再次发现这家公司环境管理依然混乱,脏乱差问题突出,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焦炉头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滑稽的是,在污染治理一塌糊涂的情况下,合力煤焦公司却捏造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烟道气脱硝,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焦炉炉头烟治理等多项污染治理工程。合力煤焦公司的这些治污工程全是“无中生有”。
同样地处韩城市的中汇煤化公司号称当地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但督察发现,这家企业治理设施“空转”,假治理,真排污。“在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承认操作人员没有给碱洗液添加氢氧化钠,活性炭从2017年12月设施建成之后就再未更换过。”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中汇煤化公司的VOCs治理装置实际是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排放,治理工作成为“表面文章”。
这名负责人认为,韩城市委、市政府虽然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但标准不严,要求不高,措施不硬,治理工作流于表面;韩城市工信、环保等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环保工作被动应付,表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居然有公厕
据介绍,今年11月4日至9日期间,督察组对芜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以及边督边改等4个方面整改工作进行了下沉督察,发现当地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两年前,原环保部即开始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进行治理整治,并要求2017年年底以前完成清理整治,芜湖市是其中之一。但是,今年11月4日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芜湖市健康路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300米处存在雨污合流制陶沟排灌站,雨天污水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内存在酒吧、商店、公共厕所等与供水无关设施。
督察组还发现,芜湖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彻底,水体返黑、返臭现象多发。“芜湖市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全面核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现场检查发现,芜湖市老城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保兴垾和板城垾两条入长江水体,每天就有近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长江;花津桥、金马门排涝泵站每天约有1万余吨污水直排长江一级支流青戈江。
这名负责人指出,芜湖市控源截污不到位导致黑臭水体整治流于表面,多条黑臭水体出现反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46条黑臭水体中,15条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其中有9条是因为大量污水入河所致。
老城市的问题新城区也未能幸免。芜湖市城东片区虽是新城区,但因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万春新苑雅苑小区及周边居民区大量生活污水长期溢流进入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北泥西沟,导致北泥西沟等多条水体黑臭明显。
绿洲公司长期异味扰民问题、芜湖融汇化工公司长期偷排盐水和电石渣水,污染长江及附近饮用水问题曾被群众举报。2017年8月,芜湖市上报称两项举报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组发现的实际情况却是,群众举报的问题两家企业都没有整改到位。
针对下沉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芜湖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主体,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调度督办不力,导致部分整改任务敷衍应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被点名的还有芜湖市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这名负责人说,这些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调查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表面整改。
对这起案件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督察组要求地方依纪依法查处问责到位。
通过23起案件不断传导督察压力
安徽省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水中大熊猫”生存环境堪忧,是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的第一起典型案件,安徽芜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不力是第23起典型案件。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23起案件中既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典型也有“一刀切”的典型,无论哪一类问题都是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名负责人说,通过这些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不断传导督察压力,推动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公开曝光的这些典型案例,各地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其中,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因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被免职。
特别是,经过督察组和被督察地方的共同努力,一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甚至出现反弹、反复的问题得到查处,群众关切得到回应;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以及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的行为得以严肃处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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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陕西省“回头看”时发现,合力煤焦公司根本没有完成干熄焦改造任务,企业所说的这些治污工程都是“无中生有”。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包括这家企业在内,陕西韩城市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尽是敷衍。
12月3日晚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公开这一典型案件的同时,还曝光了安徽芜湖市对部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督察组指出,芜湖市健康路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陆域内酒吧、商店、公共厕所等水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的项目一个都不少。
包括这两起案件在内,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经公开23起典型案件。
20项整改措施管不住一焦化企业
近年来,汾渭平原因空气污染严重而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作为关中地区焦化产业主要集聚区的陕西省韩城市,焦化产能约900万吨/年,占到整个关中地区的近80%,因此韩城市成为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后,督察组在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曾专门提到关中地区的大气污染问题。对此,陕西省出台《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治理方案以及《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严控关中地区“两高”行业产能。今年韩城市委、市政府出台20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
但是,督察组“回头看”进驻陕西后,群众对韩城市焦化企业污染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举报不断。今年11月9日至12日,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多家焦化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作为关中地区最大的焦化企业——龙门煤化工公司将企业的焦炉安全设施视为“方便之门”,频繁通过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的烟气旁路直排烟气。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在焦炉正常生产情况下,这家企业的4套脱硫设施累计停运313天,其中4号焦炉开旁路天数达到生产天数的32%,性质十分恶劣。
合力煤焦公司在多次检查中均被发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是一家环保“老大难”企业。督察组此次下沉时再次发现这家公司环境管理依然混乱,脏乱差问题突出,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焦炉头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滑稽的是,在污染治理一塌糊涂的情况下,合力煤焦公司却捏造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烟道气脱硝,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焦炉炉头烟治理等多项污染治理工程。合力煤焦公司的这些治污工程全是“无中生有”。
同样地处韩城市的中汇煤化公司号称当地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但督察发现,这家企业治理设施“空转”,假治理,真排污。“在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承认操作人员没有给碱洗液添加氢氧化钠,活性炭从2017年12月设施建成之后就再未更换过。”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中汇煤化公司的VOCs治理装置实际是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排放,治理工作成为“表面文章”。
这名负责人认为,韩城市委、市政府虽然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但标准不严,要求不高,措施不硬,治理工作流于表面;韩城市工信、环保等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环保工作被动应付,表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居然有公厕
据介绍,今年11月4日至9日期间,督察组对芜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以及边督边改等4个方面整改工作进行了下沉督察,发现当地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两年前,原环保部即开始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进行治理整治,并要求2017年年底以前完成清理整治,芜湖市是其中之一。但是,今年11月4日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芜湖市健康路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300米处存在雨污合流制陶沟排灌站,雨天污水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内存在酒吧、商店、公共厕所等与供水无关设施。
督察组还发现,芜湖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彻底,水体返黑、返臭现象多发。“芜湖市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全面核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现场检查发现,芜湖市老城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保兴垾和板城垾两条入长江水体,每天就有近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长江;花津桥、金马门排涝泵站每天约有1万余吨污水直排长江一级支流青戈江。
这名负责人指出,芜湖市控源截污不到位导致黑臭水体整治流于表面,多条黑臭水体出现反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46条黑臭水体中,15条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其中有9条是因为大量污水入河所致。
老城市的问题新城区也未能幸免。芜湖市城东片区虽是新城区,但因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万春新苑雅苑小区及周边居民区大量生活污水长期溢流进入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北泥西沟,导致北泥西沟等多条水体黑臭明显。
绿洲公司长期异味扰民问题、芜湖融汇化工公司长期偷排盐水和电石渣水,污染长江及附近饮用水问题曾被群众举报。2017年8月,芜湖市上报称两项举报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组发现的实际情况却是,群众举报的问题两家企业都没有整改到位。
针对下沉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芜湖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主体,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调度督办不力,导致部分整改任务敷衍应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被点名的还有芜湖市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这名负责人说,这些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调查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表面整改。
对这起案件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督察组要求地方依纪依法查处问责到位。
通过23起案件不断传导督察压力
安徽省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水中大熊猫”生存环境堪忧,是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的第一起典型案件,安徽芜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不力是第23起典型案件。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23起案件中既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典型也有“一刀切”的典型,无论哪一类问题都是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名负责人说,通过这些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不断传导督察压力,推动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公开曝光的这些典型案例,各地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其中,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因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被免职。
特别是,经过督察组和被督察地方的共同努力,一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甚至出现反弹、反复的问题得到查处,群众关切得到回应;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以及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的行为得以严肃处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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