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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如何让这一监督方式更具权威、更有力度?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用“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增强科学性、提高权威性。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一个创新之举。
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当日下午,执法检查组成员就与来自中国工程院的6位院士和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2位教授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总体效果良好,对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起到积极作用”“水污染防治法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水污染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座谈会上,专家们从各自专业角度,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坦言,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虽然有不少专门人才,但力量和技术支撑有限。人大监督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定性分析、价值判断的层面,定量分析、数理评判很少。
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介绍,今年1月,中国工程院接到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来函,委托他们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项目召集了20多位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等地开展调研,已收集31个省份、11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已多次开展过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现在我们又把评估法律实施的结果运用到执法检查中,进一步推动立法和监督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借用“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可以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也可以更加客观、中立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性。(记者 杨维汉、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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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如何让这一监督方式更具权威、更有力度?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用“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增强科学性、提高权威性。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一个创新之举。
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当日下午,执法检查组成员就与来自中国工程院的6位院士和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2位教授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总体效果良好,对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起到积极作用”“水污染防治法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水污染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座谈会上,专家们从各自专业角度,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坦言,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虽然有不少专门人才,但力量和技术支撑有限。人大监督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定性分析、价值判断的层面,定量分析、数理评判很少。
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介绍,今年1月,中国工程院接到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来函,委托他们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项目召集了20多位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等地开展调研,已收集31个省份、11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已多次开展过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现在我们又把评估法律实施的结果运用到执法检查中,进一步推动立法和监督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借用“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可以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也可以更加客观、中立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性。(记者 杨维汉、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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