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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倒运旅客 最重可吊销营运许可证
更新时间:2009/8/27 8:11:18    来源:广东商报

   争议条款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广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69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划分。

  《标准》除了对违法行为分档外,有13种情况明确规定是不罚款的,但对于这几项规定,执法人员称:执行很难,新规定为车主违规找了个借口,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扯皮现象。

  争议条款

  的哥拒载两次罚千元

  ——质疑:一车两司机罚谁

  对于出租车拒载现象,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标准》规定,出租车因不可抗力因素拒载或绕路行驶被查处的,不予罚款;出租车司机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一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有人认为,“不可抗力因素”这个概念太笼统,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另外,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一次、两次怎么判定?现在好多车有两个司机,如果一个司机被查处了,罚200~500元,另一个司机下次拒载被查罚500~1000元,司机就会觉得不公平。这些规定在执行中都会出现扯皮现象。

  客车停路边不见拉人不罚款

  ——质疑:为司机乱停提供借口

  《标准》规定:客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如果没有发现上下旅客,且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对于这项规定,有人质疑:将来在执法过程中,违规车主可能会搅缠。在稽查中,经常出现稽查车一来,拉客的客车就跑,稽查一走,客车就回来的现象,即使查到了,如果司机咬定没上下旅客,也没办法对其进行处罚,这就为司机乱停乱放、半路上下客找了个借口。

  客车倒运旅客最轻可不处罚

  ——质疑:违规车辆借机钻空子

  《标准》规定: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标准》对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其中最轻的一档“不予处罚”,指“因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将车上客人移交他人运输并取得乘客同意的”;最重的一档为“严重”,指“未取得旅客同意,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3次以上违章,或给旅客造成一定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不仅要吊销许可证,还将给予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上述规定,有人认为“不可抗力”、“有正当理由”这些词都太笼统,不排除违规车辆钻政策空子的可能。

  其他条款

  黑车营运最高罚10万

  《标准》规定,无证经营1个月以下或两次的,属于一般违法;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另外,如果是严重违法,且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变线路若理由正当不罚款

  《标准》规定:客车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无法进站或改变线路走向;客车有正当理由未按原班车线路、站点、班次行驶,且途中没有停车上下客的,不予罚款。

  10日内兜圈两次可罚3000元

  对于载客之后的兜圈现象,根据规定,客车在站外停靠上下旅客,初次被查,处1000元罚款;如果1个月内两次以上违法,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两次违法行为相隔时间在10日以内或者两个月内3次以上违法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于部分把乘客拉上车之后一直兜圈,还威胁乘客不准下车的,一旦被投诉,将面临2000~3000元的罚款。     据《广东商报》

 

文章编辑:武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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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倒运旅客 最重可吊销营运许可证
2009/8/27 8:11:18    来源:广东商报

   争议条款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广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69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划分。

  《标准》除了对违法行为分档外,有13种情况明确规定是不罚款的,但对于这几项规定,执法人员称:执行很难,新规定为车主违规找了个借口,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扯皮现象。

  争议条款

  的哥拒载两次罚千元

  ——质疑:一车两司机罚谁

  对于出租车拒载现象,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标准》规定,出租车因不可抗力因素拒载或绕路行驶被查处的,不予罚款;出租车司机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一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有人认为,“不可抗力因素”这个概念太笼统,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另外,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一次、两次怎么判定?现在好多车有两个司机,如果一个司机被查处了,罚200~500元,另一个司机下次拒载被查罚500~1000元,司机就会觉得不公平。这些规定在执行中都会出现扯皮现象。

  客车停路边不见拉人不罚款

  ——质疑:为司机乱停提供借口

  《标准》规定:客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如果没有发现上下旅客,且能够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对于这项规定,有人质疑:将来在执法过程中,违规车主可能会搅缠。在稽查中,经常出现稽查车一来,拉客的客车就跑,稽查一走,客车就回来的现象,即使查到了,如果司机咬定没上下旅客,也没办法对其进行处罚,这就为司机乱停乱放、半路上下客找了个借口。

  客车倒运旅客最轻可不处罚

  ——质疑:违规车辆借机钻空子

  《标准》规定: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标准》对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其中最轻的一档“不予处罚”,指“因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将车上客人移交他人运输并取得乘客同意的”;最重的一档为“严重”,指“未取得旅客同意,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3次以上违章,或给旅客造成一定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不仅要吊销许可证,还将给予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上述规定,有人认为“不可抗力”、“有正当理由”这些词都太笼统,不排除违规车辆钻政策空子的可能。

  其他条款

  黑车营运最高罚10万

  《标准》规定,无证经营1个月以下或两次的,属于一般违法;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另外,如果是严重违法,且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变线路若理由正当不罚款

  《标准》规定:客车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无法进站或改变线路走向;客车有正当理由未按原班车线路、站点、班次行驶,且途中没有停车上下客的,不予罚款。

  10日内兜圈两次可罚3000元

  对于载客之后的兜圈现象,根据规定,客车在站外停靠上下旅客,初次被查,处1000元罚款;如果1个月内两次以上违法,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两次违法行为相隔时间在10日以内或者两个月内3次以上违法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于部分把乘客拉上车之后一直兜圈,还威胁乘客不准下车的,一旦被投诉,将面临2000~3000元的罚款。     据《广东商报》

 

文章编辑:武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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