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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明霞
近段时间,本报频频接到市民打来的热线,反映到银行存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异常热情地向自己推销保险,且光说收益不谈风险,让人一不小心就“被保险”了。钱没有存成,却稀里糊涂购买了一份保险。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银行,发现不少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大厅里向前来存款的人们推销一种分红型储蓄保险,“忽悠”市民把本来要存银行的钱换成保险产品。
“高收益”忽悠人
存款变成分红险
已退休的刘先生想把工资存折上的1万多元存成定期一年的存单,但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刘先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同时又对刘先生说没有身份证,也可以存成定期存款,但是这种存款需要存三至五年期的,虽然时间长,但是这种存款利率和分红很高。当时,刘先生想着近期也没有什么特殊用钱的地方,而且工资月月都会按时上账,因此就决定存成三年期的定单。回到家后,刘先生和家人一起细看存单,结果发现是定期五年的一张保险单。
“银行的人也太大胆了吧,竟然私自将定期存款变为保险,且不说三年存单变成五年,单就这保险单在没有提供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给办理了,到期后保险公司会顺利履行合同条款吗?办存款要求提供身份证而办保险却不要,这不明显是蒙骗自己吗?”刘先生非常生气,于是将此事投诉到了12315指挥中心。后经温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协调,该保险才又变回存款。
无独有偶,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她做生意挣了2万元钱,到市太行路一家储蓄所办理定期存款时,该储蓄所一名“大堂经理”非常热情地向她推荐收益高的带“分红储蓄”性质的产品,称只要每年投入资金就能分红,收益高于银行利息,一万元一年的固定收益为五六百元,另外还可免费得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同样是存款,何不办成这种收益高的储蓄呢?王女士在该“大堂经理”的忽悠下,未仔细阅读资料就签下了保险合同,用2万元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回家后,李女士仔细阅读保单,才发现情况与“大堂经理”所说的并不符合,钱五年内不许取出来;一旦中途退出,将会被扣除一笔不小的手续费。所幸的是,这份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第二天,王女士就找到该“大堂经理”退掉了这份保险。
与王女士相比,70多岁的陈先生就没有王女士那么幸运了。他购买1万元的这种高收益的保险产品的第九天,因为儿子买房急需用钱,他细看保险说明,才发现自己的定期存款变成了分红保险。到银行时,工作人员说周末不办公,让他到下周一再来。周一再去时,他又被告知,保险已过了犹豫期,要想退保,必须扣除800多元的手续费。当陈先生的儿子与工作人员论理时,该工作人员却拿出陈先生的签字让其看。“他们说是免费送的保险,我才签的字!”陈先生对儿子说。当问及能否不扣手续费时,该工作人员说以此保险产品作抵押,可贷80%的款项。“自己的钱不能用,还要掏高额利息贷款,真是笑话!”陈先生的儿子与银行大闹了一场,最后还是被扣了800多元的手续费。
如果发现不合适
“犹豫期”内快退保
广东敬事信律师事务所的左爱萍律师说,此类夸大收益、带有“骗保”性质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而且此类事件一方面举证非常困难,消费者难以有效证明当时存在欺骗的情形;另一方面消费者已落笔签字,合同有效,要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难度很大。面对目前的“被保险”现象,左律师提醒,遇到推销各类金融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千万不能随便签字,尤其要多提醒家里老人注意此类问题。而老年人自己购买了金融产品后一定要及时和家人沟通,如果觉得不合适,一定要在10天的“犹豫期”内退掉,避免损失。
此外,针对客户投保后退保困难的情况,左律师特别提醒,如果客户向银监局投诉要求退保,须提供书面文字说明、保单复印件等资料,但往往因为无法提供被误导的证明,让自己陷入困境。
因此,市民购买保险后,即使当时没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回家后也应仔细阅读文件上的条款。根据《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后退保客户则要承担相关费用。而且合同生效时间越长,要求退保的客户本金损失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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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明霞
近段时间,本报频频接到市民打来的热线,反映到银行存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异常热情地向自己推销保险,且光说收益不谈风险,让人一不小心就“被保险”了。钱没有存成,却稀里糊涂购买了一份保险。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银行,发现不少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大厅里向前来存款的人们推销一种分红型储蓄保险,“忽悠”市民把本来要存银行的钱换成保险产品。
“高收益”忽悠人
存款变成分红险
已退休的刘先生想把工资存折上的1万多元存成定期一年的存单,但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刘先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同时又对刘先生说没有身份证,也可以存成定期存款,但是这种存款需要存三至五年期的,虽然时间长,但是这种存款利率和分红很高。当时,刘先生想着近期也没有什么特殊用钱的地方,而且工资月月都会按时上账,因此就决定存成三年期的定单。回到家后,刘先生和家人一起细看存单,结果发现是定期五年的一张保险单。
“银行的人也太大胆了吧,竟然私自将定期存款变为保险,且不说三年存单变成五年,单就这保险单在没有提供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给办理了,到期后保险公司会顺利履行合同条款吗?办存款要求提供身份证而办保险却不要,这不明显是蒙骗自己吗?”刘先生非常生气,于是将此事投诉到了12315指挥中心。后经温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协调,该保险才又变回存款。
无独有偶,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她做生意挣了2万元钱,到市太行路一家储蓄所办理定期存款时,该储蓄所一名“大堂经理”非常热情地向她推荐收益高的带“分红储蓄”性质的产品,称只要每年投入资金就能分红,收益高于银行利息,一万元一年的固定收益为五六百元,另外还可免费得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同样是存款,何不办成这种收益高的储蓄呢?王女士在该“大堂经理”的忽悠下,未仔细阅读资料就签下了保险合同,用2万元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回家后,李女士仔细阅读保单,才发现情况与“大堂经理”所说的并不符合,钱五年内不许取出来;一旦中途退出,将会被扣除一笔不小的手续费。所幸的是,这份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第二天,王女士就找到该“大堂经理”退掉了这份保险。
与王女士相比,70多岁的陈先生就没有王女士那么幸运了。他购买1万元的这种高收益的保险产品的第九天,因为儿子买房急需用钱,他细看保险说明,才发现自己的定期存款变成了分红保险。到银行时,工作人员说周末不办公,让他到下周一再来。周一再去时,他又被告知,保险已过了犹豫期,要想退保,必须扣除800多元的手续费。当陈先生的儿子与工作人员论理时,该工作人员却拿出陈先生的签字让其看。“他们说是免费送的保险,我才签的字!”陈先生对儿子说。当问及能否不扣手续费时,该工作人员说以此保险产品作抵押,可贷80%的款项。“自己的钱不能用,还要掏高额利息贷款,真是笑话!”陈先生的儿子与银行大闹了一场,最后还是被扣了800多元的手续费。
如果发现不合适
“犹豫期”内快退保
广东敬事信律师事务所的左爱萍律师说,此类夸大收益、带有“骗保”性质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而且此类事件一方面举证非常困难,消费者难以有效证明当时存在欺骗的情形;另一方面消费者已落笔签字,合同有效,要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难度很大。面对目前的“被保险”现象,左律师提醒,遇到推销各类金融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千万不能随便签字,尤其要多提醒家里老人注意此类问题。而老年人自己购买了金融产品后一定要及时和家人沟通,如果觉得不合适,一定要在10天的“犹豫期”内退掉,避免损失。
此外,针对客户投保后退保困难的情况,左律师特别提醒,如果客户向银监局投诉要求退保,须提供书面文字说明、保单复印件等资料,但往往因为无法提供被误导的证明,让自己陷入困境。
因此,市民购买保险后,即使当时没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回家后也应仔细阅读文件上的条款。根据《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后退保客户则要承担相关费用。而且合同生效时间越长,要求退保的客户本金损失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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