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规:5000元以上医疗纠纷须第三方调解
更新时间:2010-8-5 8:17:54 来源:欧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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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年初,省卫生厅就提出,在全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行为。
日前,卫生部门联合司法、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全省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如果涉及金额不超过5000元,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超过这个金额,则必须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办法》明确提出,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险。即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患者在该院就诊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保险公司将参与、协助并跟踪处理。三方可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医疗鉴定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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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年初,省卫生厅就提出,在全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行为。
日前,卫生部门联合司法、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全省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如果涉及金额不超过5000元,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超过这个金额,则必须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办法》明确提出,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险。即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患者在该院就诊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保险公司将参与、协助并跟踪处理。三方可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医疗鉴定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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