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始申报
五城区“双困”家庭都可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10月15日
更新时间:2011-9-17 9:25:21 来源:欧冠日报
本报讯 (记者梁智玲)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报调查工作开始,五城区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可在10月15日前向市房产管理中心指定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今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区经常居住;二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含600元)或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今年,我市五城区的“双困”家庭都可提出申请,其中解放区和山阳区的申请地点为各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村区和中站区的申请地点为各区的房产管理中心,高新区居民的申请地点为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具体申请方法为,申请家庭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市房产管理中心指定地点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对象申报审批表,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到所在辖区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市房产管理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在10月15日前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材料为个人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低保户提供城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或单位开具的家庭居住情况证明以及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城市廉租住房对象申报审批表和其他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