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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备受各方关注的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调整听证会在市月季花园酒店举行,应到听证会参加人员19名,实到17名,其中大多数人表示基本同意市发改委提交的定价听证方案。
听证会一开始,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就宣布对方案中关于出租车运价“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不再进行论证。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在重要节假日,出租车不允许随意涨价。但在随后的听证会上,“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和“返程空驶费”依然成为讨论的焦点。
历时2个小时的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鸿理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听证会制度规定,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提出广州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
听证会之背景
我市出租车基本运价10年未调整
此次听证会主要是对调整我市出租车营运价格(起步价和单公里运价)、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办法等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市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孙信义在介绍听证方案时说,目前我市市区有出租车汽车公司5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市区万人拥有出租车16.6辆。出租车基本运营价格为:起步价5元(含3公里),超3公里后运价为每公里1.2元。我市出租车现行基本运价是2002年12月制定的,与全省各省辖市出租车运价标准相比,目前我市的出租车起步价低于郑州、开封、洛阳、济源等10市,单公里运价低于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等8市。
根据市成本监测所对我市市区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按现行油价(7月11日执行)计算,2012年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单位运营成本每公里分别为1.19元、1.01元,月运营成本分别为11621元、9914元。
“2011年年初以来,我市部分出租车司机不断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营运价格偏低、黑车运营较多等问题,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孙信义说,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加收燃料附加和启动调整运价工作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客运管理处对出租车营运情况和计费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召开出租车车主和司机座谈会,基本摸清了我市出租车行业运营状况。2012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启动了听证程序。
通过对出租车营运成本的监测,结合对省内各地市城市出租车运价水平的调研情况,昨天的听证会提出了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基本运价:起步价由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单公里运价由1.2元调整为1.4元。
等候费:应乘客要求,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时间加收等候费,每5分钟按1公里计费。
夜间行驶费:夜间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2公里,单公里运价不变,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返程空驶费:运距超过10公里后,在现行运价基础上,由乘客与司机协商收费价格。
听证会之焦点
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和空驶费受关注
在听证方案中,最受关注的焦点当属“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不过在听证会一开始,孙信义就介绍,由于支持这一条的法律法规不充分,所以不再进行论证。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在重要节假日里,出租车运价不允许上浮。
从事出租车行业15年的市晨运汽车出租公司经理张泰明对出租车运价调整盼望已久。他在发言中特别提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法享受国家3倍工资政策,为了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建议节假日上浮运价,春节按7天执行,运价在原基础上每载一次客人上浮5元来执行,这样更有利于管理和杜绝春节期间乱涨价、拒载、投诉多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消费者金婷认为,出租车司机在过节期间私自涨价,被消费者投诉的现象很严重。如果明文规定,对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来说,按章办事,就不会出现太多的麻烦和不愉快。
不过,市法制办的张卫东则表示,运价调整方案中关于重要假日适当上浮运价的问题,与国家政策相抵触,也与市运价调整方案的基本运价相悖,不支持重要节假日运价上浮。
与会专家刘为杰也提出,重要节日和特殊天气适度上浮的问题,尽管从出租车司机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意味,不利于行业形象的树立。他建议,应从基础运价解决,可以将单公里运价由目前方案中的1.4元调整为1.5元。
返程空驶费是听证会参加人所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刘为杰认为,方案中规定运距超过10公里后,由乘客与司机协商收费价格,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不如明确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运价加收30%~50%空驶费。他表示,调价方案应考虑运价结构的合理性和方案的可操作性,能简化合并的尽量简化合并,能明确的尽量不要议价,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避免给今后的执行带来后遗症。
张泰明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现在的返程空驶费是运距超过7公里后上浮50%,即每公里执行1.8元,建议提高到每公里2元,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投诉现象。
听证会之声音
调价后服务也应提高
除了所关注的焦点,听证会参加人还对此次调价方案给予厚望,并对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提了不少建议。
市消费者协会的孙浩杰认为,出租车公司应从自身做起,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主动做到营运明码标价、打码计价、出示票据等,杜绝欺客、宰客、拒载现象的发生。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司机的管理,可以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司机在安全行车、服务质量、规范经营、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经营业绩和行为规范进行综合评价。
刘为杰建议,与公共汽车提供普遍性服务不同,出租汽车提供的是差异性服务,满足的是特定人群的特定需要,它不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人的出行方式。除了成本因素外,首先应考虑出租汽车与公共汽车的合理运价比,既不能过高,造成无人乘车浪费运力资源,也不宜过低,对其他运输方式形成冲击,方案应科学合理调整运价幅度和运价结构。
马村区个体经营者张新顺认为,出租车调价可以,但要让老百姓接受。“现在我市出租车行业是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形象,形象上去了,价格也上去了,服务是否也应该有所提高?不能动不动就拼车、宰客、拒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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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备受各方关注的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调整听证会在市月季花园酒店举行,应到听证会参加人员19名,实到17名,其中大多数人表示基本同意市发改委提交的定价听证方案。
听证会一开始,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就宣布对方案中关于出租车运价“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不再进行论证。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在重要节假日,出租车不允许随意涨价。但在随后的听证会上,“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和“返程空驶费”依然成为讨论的焦点。
历时2个小时的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鸿理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听证会制度规定,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提出广州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
听证会之背景
我市出租车基本运价10年未调整
此次听证会主要是对调整我市出租车营运价格(起步价和单公里运价)、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办法等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市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孙信义在介绍听证方案时说,目前我市市区有出租车汽车公司5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市区万人拥有出租车16.6辆。出租车基本运营价格为:起步价5元(含3公里),超3公里后运价为每公里1.2元。我市出租车现行基本运价是2002年12月制定的,与全省各省辖市出租车运价标准相比,目前我市的出租车起步价低于郑州、开封、洛阳、济源等10市,单公里运价低于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等8市。
根据市成本监测所对我市市区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按现行油价(7月11日执行)计算,2012年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单位运营成本每公里分别为1.19元、1.01元,月运营成本分别为11621元、9914元。
“2011年年初以来,我市部分出租车司机不断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营运价格偏低、黑车运营较多等问题,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孙信义说,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加收燃料附加和启动调整运价工作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客运管理处对出租车营运情况和计费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召开出租车车主和司机座谈会,基本摸清了我市出租车行业运营状况。2012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启动了听证程序。
通过对出租车营运成本的监测,结合对省内各地市城市出租车运价水平的调研情况,昨天的听证会提出了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基本运价:起步价由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单公里运价由1.2元调整为1.4元。
等候费:应乘客要求,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时间加收等候费,每5分钟按1公里计费。
夜间行驶费:夜间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2公里,单公里运价不变,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返程空驶费:运距超过10公里后,在现行运价基础上,由乘客与司机协商收费价格。
听证会之焦点
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和空驶费受关注
在听证方案中,最受关注的焦点当属“重要节假日适度上浮”。不过在听证会一开始,孙信义就介绍,由于支持这一条的法律法规不充分,所以不再进行论证。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在重要节假日里,出租车运价不允许上浮。
从事出租车行业15年的市晨运汽车出租公司经理张泰明对出租车运价调整盼望已久。他在发言中特别提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法享受国家3倍工资政策,为了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建议节假日上浮运价,春节按7天执行,运价在原基础上每载一次客人上浮5元来执行,这样更有利于管理和杜绝春节期间乱涨价、拒载、投诉多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消费者金婷认为,出租车司机在过节期间私自涨价,被消费者投诉的现象很严重。如果明文规定,对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来说,按章办事,就不会出现太多的麻烦和不愉快。
不过,市法制办的张卫东则表示,运价调整方案中关于重要假日适当上浮运价的问题,与国家政策相抵触,也与市运价调整方案的基本运价相悖,不支持重要节假日运价上浮。
与会专家刘为杰也提出,重要节日和特殊天气适度上浮的问题,尽管从出租车司机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意味,不利于行业形象的树立。他建议,应从基础运价解决,可以将单公里运价由目前方案中的1.4元调整为1.5元。
返程空驶费是听证会参加人所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刘为杰认为,方案中规定运距超过10公里后,由乘客与司机协商收费价格,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不如明确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运价加收30%~50%空驶费。他表示,调价方案应考虑运价结构的合理性和方案的可操作性,能简化合并的尽量简化合并,能明确的尽量不要议价,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避免给今后的执行带来后遗症。
张泰明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现在的返程空驶费是运距超过7公里后上浮50%,即每公里执行1.8元,建议提高到每公里2元,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投诉现象。
听证会之声音
调价后服务也应提高
除了所关注的焦点,听证会参加人还对此次调价方案给予厚望,并对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提了不少建议。
市消费者协会的孙浩杰认为,出租车公司应从自身做起,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主动做到营运明码标价、打码计价、出示票据等,杜绝欺客、宰客、拒载现象的发生。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司机的管理,可以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司机在安全行车、服务质量、规范经营、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经营业绩和行为规范进行综合评价。
刘为杰建议,与公共汽车提供普遍性服务不同,出租汽车提供的是差异性服务,满足的是特定人群的特定需要,它不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人的出行方式。除了成本因素外,首先应考虑出租汽车与公共汽车的合理运价比,既不能过高,造成无人乘车浪费运力资源,也不宜过低,对其他运输方式形成冲击,方案应科学合理调整运价幅度和运价结构。
马村区个体经营者张新顺认为,出租车调价可以,但要让老百姓接受。“现在我市出租车行业是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形象,形象上去了,价格也上去了,服务是否也应该有所提高?不能动不动就拼车、宰客、拒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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