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记者丁垒) 记者10月15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度1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加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6万元,我市参保职工年度最高可以得到31万元的医保基金支付。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月8日印发的通知,为进一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费负担,提高保障水平,我市决定根据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提高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从2012年7月1日起(以参保人员出院时间为准),我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度1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不像基本医疗保险那样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而是由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或居民作为被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发生的超出市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目前,我市有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种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须由参保单位统一参加,每人每年参保费用70元,其中单位负担35元,职工个人负担35元;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0元。参加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患者,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此次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整为25万元之后,参保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31万元。而城镇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险仍按原来的规定,参保居民最高可以报销16万元(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充险支付限额10万元)。
(线索提供:张国富)
|
欧冠免责声明: | ||||||||
|
本报讯 (记者丁垒) 记者10月15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度1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加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6万元,我市参保职工年度最高可以得到31万元的医保基金支付。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月8日印发的通知,为进一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费负担,提高保障水平,我市决定根据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提高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从2012年7月1日起(以参保人员出院时间为准),我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度1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不像基本医疗保险那样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而是由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或居民作为被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发生的超出市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目前,我市有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种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须由参保单位统一参加,每人每年参保费用70元,其中单位负担35元,职工个人负担35元;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0元。参加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患者,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此次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整为25万元之后,参保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31万元。而城镇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险仍按原来的规定,参保居民最高可以报销16万元(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充险支付限额10万元)。
(线索提供:张国富)
|
欧冠免责声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