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补偿起付线再降
就医最高可报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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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出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今年的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而住院起付线进一步下调,参合农民就医将受益更多。
分级分段补偿 补偿起付线降低
为合理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14年我市仍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从补偿比例看,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将相应提高;从补偿起付线看,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线较2013年分别有所降低。以市级医疗机构为例,2014年,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较今年降低了500元,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较今年降低了300元。
明年,患者在乡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800元的可报销70%,医疗费用超过800元的部分可报销90%;患者在县级医院住院,县级二级和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1500元的可报销60%,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的部分可报销80%。
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7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3000元的可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则为1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
患者在省级医院住院,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则为2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
患者在省外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
根据新农合筹资情况,我市再度提高大病补偿封顶线。明年,我市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将提高到20万元,大病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在医疗费用的报销上,我市还将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元以上、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据了解,用分段方式对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进行补偿,这样既降低了报销门槛,又保障了大病患者实际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次住院、特殊人群将享更多优惠
根据补偿政策,二次住院、儿童和患有特殊疾病的参合农民还将享受更多优惠。
其中,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不超过14周岁的参合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中持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此外,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根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并可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我市将在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参合农民给予保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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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出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今年的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而住院起付线进一步下调,参合农民就医将受益更多。
分级分段补偿 补偿起付线降低
为合理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14年我市仍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从补偿比例看,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将相应提高;从补偿起付线看,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线较2013年分别有所降低。以市级医疗机构为例,2014年,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较今年降低了500元,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较今年降低了300元。
明年,患者在乡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800元的可报销70%,医疗费用超过800元的部分可报销90%;患者在县级医院住院,县级二级和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1500元的可报销60%,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的部分可报销80%。
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7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3000元的可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则为1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
患者在省级医院住院,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则为2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
患者在省外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
根据新农合筹资情况,我市再度提高大病补偿封顶线。明年,我市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将提高到20万元,大病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在医疗费用的报销上,我市还将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元以上、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据了解,用分段方式对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进行补偿,这样既降低了报销门槛,又保障了大病患者实际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次住院、特殊人群将享更多优惠
根据补偿政策,二次住院、儿童和患有特殊疾病的参合农民还将享受更多优惠。
其中,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不超过14周岁的参合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中持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此外,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根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并可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我市将在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参合农民给予保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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