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对全市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保障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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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年内重点对全市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
实施技能培训扶贫。对接受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的贫困户子女,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相关项目、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校长教师轮训等工作中,优先给予支持。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引导培训机构因村、因人、因时施训,将培训设备、师资下沉到乡村,送技能到户,坚持“长期+短期”“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培训实名制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给予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支持,对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要求比较好的县(市)区,2018年至2020年,在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上给予倾斜,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动态完善基础台账,进一步核准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做到人员信息实、就业状况实、意愿需求实、帮扶措施实,为实现精准脱贫夯实基础;创新就业扶贫载体,以“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专场招聘,搭建供需平台,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送岗位活动;建设就业扶贫基地,把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与省、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结合起来,评选一批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据悉,今年我市将促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0%实现就业,2019年将达100%;实现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在80%以上,2019年达100%。2020年年底前,巩固提高脱贫成果,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都能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提升培训,达到“愿训即训”。
制定支持创业扶贫措施。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计划每年全市安排1亿元作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向贫困家庭劳动力、贫困村以及在贫困村创办的企业提供贷款等。
实施社会保障扶贫。推进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社会保险全覆盖;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减轻困难群众垫付住院费用的负担和报销费用奔波之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7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24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门诊、住院符合条件的合规医疗费用“三个全额报销”;对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先行支付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以建筑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生产性事故导致重伤的,实行“先抢救、后结账”等。
三年内,推动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年提升,到2020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
(记者 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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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年内重点对全市8.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
实施技能培训扶贫。对接受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的贫困户子女,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相关项目、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校长教师轮训等工作中,优先给予支持。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引导培训机构因村、因人、因时施训,将培训设备、师资下沉到乡村,送技能到户,坚持“长期+短期”“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培训实名制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给予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支持,对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要求比较好的县(市)区,2018年至2020年,在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上给予倾斜,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动态完善基础台账,进一步核准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做到人员信息实、就业状况实、意愿需求实、帮扶措施实,为实现精准脱贫夯实基础;创新就业扶贫载体,以“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专场招聘,搭建供需平台,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送岗位活动;建设就业扶贫基地,把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与省、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结合起来,评选一批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据悉,今年我市将促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0%实现就业,2019年将达100%;实现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在80%以上,2019年达100%。2020年年底前,巩固提高脱贫成果,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都能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提升培训,达到“愿训即训”。
制定支持创业扶贫措施。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计划每年全市安排1亿元作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向贫困家庭劳动力、贫困村以及在贫困村创办的企业提供贷款等。
实施社会保障扶贫。推进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社会保险全覆盖;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减轻困难群众垫付住院费用的负担和报销费用奔波之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7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24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门诊、住院符合条件的合规医疗费用“三个全额报销”;对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先行支付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以建筑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生产性事故导致重伤的,实行“先抢救、后结账”等。
三年内,推动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年提升,到2020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
(记者 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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