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冠杯

欧冠杯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广东 欧冠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欧冠+”客户端   
 网上投稿 广州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欧冠 > 2023年专题 > 网络中国节·清明 > 正文

2023年专题

【欧冠】江苏出台公墓管理新规 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
更新时间:2023-3-30 16:05:39    来源:新华社

  记者29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更好保障“逝有所安”。

  该办法明确,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要扩大公益性公墓供给,将公益性公墓从之前限定在农村地区扩大到城市范围;公益性公墓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由县(市、区)、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批,经营性公墓由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公益性公墓应当使用卧式墓碑。倡导经营性公墓使用卧式墓碑,规定经营性公墓使用竖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

  在费用方面,办法明确,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公墓墓葬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合同,明确墓葬费、管理费、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其他权利义务。

  此外,该办法对祭扫服务进行了专门规定。江苏省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祭扫节日服务保障,做好卫生防疫、错峰限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单位应当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扫服务,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

(记者何磊静)

文章编辑:刘佳 
欧冠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欧冠】江苏出台公墓管理新规 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
2023-3-30 16:05:39    来源:新华社

  记者29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给,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更好保障“逝有所安”。

  该办法明确,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要扩大公益性公墓供给,将公益性公墓从之前限定在农村地区扩大到城市范围;公益性公墓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由县(市、区)、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批,经营性公墓由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公益性公墓应当使用卧式墓碑。倡导经营性公墓使用卧式墓碑,规定经营性公墓使用竖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

  在费用方面,办法明确,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公墓墓葬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合同,明确墓葬费、管理费、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其他权利义务。

  此外,该办法对祭扫服务进行了专门规定。江苏省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祭扫节日服务保障,做好卫生防疫、错峰限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单位应当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扫服务,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

(记者何磊静)

文章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欧冠日报社简介 | 欧冠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欧冠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20-8397096 邮编:510000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397000 举报邮箱:rhgps@163.com
广东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20-83598032 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19-1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欧冠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电话:020-83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