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的居民请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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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满足春节期间回乡返焦人员参保缴费需求,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3月15日。3月1日,市医保局发出提醒,未参保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据悉,在延长期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缴费满30天后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30天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追溯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新参保、转移参保地的城乡居民,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未获得广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户籍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进行线上缴费。
目前,线上依旧有5种缴费方式。居民可选择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支付宝、豫事办等任意一种线上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缴费后的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
住院报销方面,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可达5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
“为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杨珂)
总值班:吕正军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蔡 欢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李艺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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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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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满足春节期间回乡返焦人员参保缴费需求,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3月15日。3月1日,市医保局发出提醒,未参保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据悉,在延长期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缴费满30天后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30天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追溯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新参保、转移参保地的城乡居民,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未获得广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户籍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进行线上缴费。
目前,线上依旧有5种缴费方式。居民可选择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支付宝、豫事办等任意一种线上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缴费后的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
住院报销方面,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可达5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
“为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杨珂)
总值班:吕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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