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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
更新时间:2011-5-27 9:14:28    来源:央视网
    《新闻1+1》2011年5月26日完成台本

  ——醉驾:“满月”执行!

  法官:被告人,刘顺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高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进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解说:北京石景山法院昨天同日再审三起醉驾案,两个月,三个月,罪名相同,处罚又因何而不同。

  李启新:酒精含量不是唯一标准,比如说你是否配合侦查,比如说你有无造成危害后果。

  解说:打击醉驾已判案例无一缓刑,北京检方明确表态,酒精含量是唯一标准,无须考虑其他因素。

  醉驾司机蔡某:(有人说)醉驾不一定入刑。

  解说:醉驾入刑即将满月,入刑标准如何看待?量刑标准如何统一?严惩态势又如何继续?《新闻1+1》今日关注——醉驾:“满月”执行!

  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新闻1+1》。

  对于醉驾入刑这个问题,高法认为要慎重对待,不应该也不宜一律追求形势责任,但是公安部认为要严厉打击,绝不留任何情面。那听完这两种看法,人们会认为他们是不一样的。在醉驾入刑将近执行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成都醉驾司机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8mg/100ml,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

  佛山醉驾司机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47.5mg/10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59.6mg/1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高晓松,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mg/100ml,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5月7日新闻

  新闻口播:今天上午公安部交管局公布,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5月15日各地交管部门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35%。因醉驾导致的事故104起,造成28人死亡,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37.8%。

  解说:醉驾入刑,打击严厉,效果显著,就在昨天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再审三名醉驾司机,并当庭宣判,两人拘役三个月,一人拘役两个月,相同的是都处以了2000元的罚款。罪名相同,处罚却不同,如何权衡越来越让公众充满好奇。

  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我们已经)要求各级法院把最近宣判的案件报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选择典型的案件,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发给各级法院,探讨使用。在进一步积累经验以后,最高法院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用来统一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量刑标准。

  解说:各地量刑不一,如何统一已经成为共识。而有关入刑标准的探讨也同样引人关注。

  “80毫克”是醉驾入行的唯一标准。今天,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醉驾入刑的首次表态,又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和放大的声音。

  字幕提示:80毫克 唯一标准 北京检察机关首次表态

  解说:

  醉驾入刑这个5月份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定,威慑作用不言自明,看看各地的第一人,看看明星醉驾同样严厉的判刑。近一个月在全国各地发生的案例发人深省,如何执行好这一法律,自然受人期待。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3日新闻

  新闻口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相衔接。这一观点引发了网友和公众的热议。

  杨万明:我们国家刑法的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原则适用于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当然也包括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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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石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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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满月”执行!

      法官:被告人,刘顺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高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王进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解说:北京石景山法院昨天同日再审三起醉驾案,两个月,三个月,罪名相同,处罚又因何而不同。

      李启新:酒精含量不是唯一标准,比如说你是否配合侦查,比如说你有无造成危害后果。

      解说:打击醉驾已判案例无一缓刑,北京检方明确表态,酒精含量是唯一标准,无须考虑其他因素。

      醉驾司机蔡某:(有人说)醉驾不一定入刑。

      解说:醉驾入刑即将满月,入刑标准如何看待?量刑标准如何统一?严惩态势又如何继续?《新闻1+1》今日关注——醉驾:“满月”执行!

      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新闻1+1》。

      对于醉驾入刑这个问题,高法认为要慎重对待,不应该也不宜一律追求形势责任,但是公安部认为要严厉打击,绝不留任何情面。那听完这两种看法,人们会认为他们是不一样的。在醉驾入刑将近执行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成都醉驾司机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8mg/100ml,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

      佛山醉驾司机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47.5mg/10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59.6mg/100ml,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醉驾司机高晓松,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mg/100ml,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5月7日新闻

      新闻口播:今天上午公安部交管局公布,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5月15日各地交管部门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35%。因醉驾导致的事故104起,造成28人死亡,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37.8%。

      解说:醉驾入刑,打击严厉,效果显著,就在昨天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再审三名醉驾司机,并当庭宣判,两人拘役三个月,一人拘役两个月,相同的是都处以了2000元的罚款。罪名相同,处罚却不同,如何权衡越来越让公众充满好奇。

      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我们已经)要求各级法院把最近宣判的案件报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选择典型的案件,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发给各级法院,探讨使用。在进一步积累经验以后,最高法院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用来统一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量刑标准。

      解说:各地量刑不一,如何统一已经成为共识。而有关入刑标准的探讨也同样引人关注。

      “80毫克”是醉驾入行的唯一标准。今天,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醉驾入刑的首次表态,又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和放大的声音。

      字幕提示:80毫克 唯一标准 北京检察机关首次表态

      解说:

      醉驾入刑这个5月份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定,威慑作用不言自明,看看各地的第一人,看看明星醉驾同样严厉的判刑。近一个月在全国各地发生的案例发人深省,如何执行好这一法律,自然受人期待。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3日新闻

      新闻口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相衔接。这一观点引发了网友和公众的热议。

      杨万明:我们国家刑法的总则第13条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原则适用于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当然也包括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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