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成品油价格补贴6月30日前将发放完毕
本次下发4323.22万元
更新时间:2011-6-24 8:32:11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金桂香 通讯员李小付)记者6月23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已向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发放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4323.22万元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受益对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据悉,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共6987.25万元,其中市直5346.72万元。今年4月份,市财政已下发补贴资金2664.03万元。本次下发4323.22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补贴范围和对象包括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
通知说,市财政局依据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和分行业补贴标准计算分配到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县市区要按规定尽快发放到受益对象,确保做到补贴对象不重不漏。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油价补助资金兑付工作抓紧抓实,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政策、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个人补助资金的兑付,坚持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