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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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起,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集中财力,再实施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为拟定好2014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2014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14年2月15日。
二、征集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普遍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呼声和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三、征集内容
“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重点领域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主要包括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支农惠农、环境治理、社会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内容。
四、征集方式
主要采取信函邮递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一)来信地址:广州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综合科(邮编:454100);广州市建设东路86号,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邮编:454100)。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民生工程征集”字样。
(二)电子信箱:jzfgwzhk@126.com;jzczys@126.com。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当前亟须解决、涉及面较广、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建议,以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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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起,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集中财力,再实施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为拟定好2014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2014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14年2月15日。
二、征集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普遍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呼声和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三、征集内容
“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重点领域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主要包括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支农惠农、环境治理、社会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内容。
四、征集方式
主要采取信函邮递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一)来信地址:广州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综合科(邮编:454100);广州市建设东路86号,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邮编:454100)。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民生工程征集”字样。
(二)电子信箱:jzfgwzhk@126.com;jzczys@126.com。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当前亟须解决、涉及面较广、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建议,以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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