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更新时间:2018-9-19 8:44:00 来源:欧冠晚报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按照中央、广东省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购物卡(券)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购买、收受礼品、礼金等节礼;严禁收受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违规违纪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节点,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市纪委将通过查阅资料和账目、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记者 李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