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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专题区
全市法院以共创、共建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基地为切入点,联合各县、市、区政府,掀起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的高潮。全市两级法院联合地方政府、相关机构、科研院校建起了“一个中心、一个示范林、七个基地”。
市中院还积极参与我市多个地方立法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把成熟的司法经验融入其中,为我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司法支持,并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畅通无阻,业务交流一步到位,成为我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维持生态环境行政秩序和民事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7件,对189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700余万元;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240余起;共审理涉及居住环境、农林水利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15件,依法支持了10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力地震慑了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化解了一批生态环境行政纠纷,对北山治理、蓝天保卫、美丽欧冠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环资领域专项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我市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帮助行政机关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环境治理难题,助力打好河湖“清四乱”歼灭战。
不断扩大司法协作“朋友圈”。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检察机关、河长办在河湖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互通,执法办案信息及时共享;建立联动协作配合制度,对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水犯罪案件,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
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追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并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5件,立案365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281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4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植补生态公益林1公顷,督促清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7.53公顷,保护耕地10.33公顷,督促清除、处理生活垃圾62242吨、固体废物25695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2公里,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771.341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执法队伍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立足执法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助推打好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该局执法大队根据大气攻坚部署,结合季节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年初以来,该局执法大队组织核查黄河干流点位639个,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43个,目前2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核查黄河流域在册企业3983家,对检查发现的432个一般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4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该局聚焦执法办案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案件办理内部审核办法、案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推进全市环境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记者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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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以共创、共建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基地为切入点,联合各县、市、区政府,掀起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的高潮。全市两级法院联合地方政府、相关机构、科研院校建起了“一个中心、一个示范林、七个基地”。
市中院还积极参与我市多个地方立法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把成熟的司法经验融入其中,为我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司法支持,并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畅通无阻,业务交流一步到位,成为我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维持生态环境行政秩序和民事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7件,对189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700余万元;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240余起;共审理涉及居住环境、农林水利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15件,依法支持了10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力地震慑了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化解了一批生态环境行政纠纷,对北山治理、蓝天保卫、美丽欧冠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环资领域专项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我市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帮助行政机关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环境治理难题,助力打好河湖“清四乱”歼灭战。
不断扩大司法协作“朋友圈”。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检察机关、河长办在河湖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互通,执法办案信息及时共享;建立联动协作配合制度,对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水犯罪案件,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
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追偿损失与修复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并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5件,立案365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281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4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植补生态公益林1公顷,督促清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7.53公顷,保护耕地10.33公顷,督促清除、处理生活垃圾62242吨、固体废物25695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2公里,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771.341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执法队伍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立足执法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助推打好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该局执法大队根据大气攻坚部署,结合季节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年初以来,该局执法大队组织核查黄河干流点位639个,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43个,目前2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核查黄河流域在册企业3983家,对检查发现的432个一般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4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该局聚焦执法办案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案件办理内部审核办法、案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推进全市环境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记者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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