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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发放缺少罚则 高温津贴多成“纸上津贴”
更新时间:2010-7-9 8:19:46    来源:南方日报

■“高温津贴”并非强制发放,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执行怠惰,认为发津贴不“实惠”

■法律专家:“高温津贴”执行不力关键在于缺少罚则,建议加强行政处罚和劳动监察力度

酷暑难耐之际,人们最近得知了一个“送清凉”的消息:我省及各市劳保部门发出防暑降温通知,要求各单位企业给室外和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于6月至10月每人每月发放150元“高温津贴”。但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仍有很多在高温酷热中坚持工作的劳动者并未从中受益。

“高温津贴”制度缘何“口惠而实不至”?

■报料调查

工人

工资都难发,何谈高温补贴

昨日下午3时,记者到广州天河区某建筑工地采访时,这里近百名工人正在集体找工头讨要前三个月的工钱。工地上依旧烈日当空,他们这次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呆一会儿了。

还有少数工人仍在开工,郭师傅是其中一个,他隶属于另一个工头。他赤膊站立在工地中央,汗水已经将他的底裤浸湿。他的工作是埋设下水管道,管道每一节都有200斤重,赤日炎炎,他们每抬两节管道就得蹲地上歇一会。如此每天他们至少工作9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

“这么热的天气根本干不动活,重体力活我们都在早上凉快一点的时候干。”郭师傅说。避暑只能靠大量喝水,可是工地上只有2个人烧开水,很多人只能喝自来水。

高温补贴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连工资都担心领不到,还谈什么高温补贴!”

工头老齐坐在一间阴凉的小工棚里喝茶,他也有满肚子苦水要倒:“我们这种小工头,从上往下层层转包,没有谁答应给高温补贴,给得出工钱已经不错了。”

企业

更倾向调整工作时间避暑

“我们还没有发高温补贴,不过更改了工地的工作时间,上午提早了一小时,下午推迟了一小时。工时没有缩短,因为工期已经定在那儿,不过避开了中午的烈日。”广州一家建筑公司的行政人员夏女士告诉记者,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她认为发放高温补贴并不是最实惠的选择,企业更倾向于考虑采取权衡的措施。

“第一,高温补贴就算工人拿了也不会花,都是存起来或者寄回家;第二,人高温环境下工作本来就没有效率,企业再怎么发钱都不会激励出什么效率来,要是热出病还得算工伤。所以发高温补贴给工人是没有实际效果的,企业更愿意调整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

不过,随着“高温津贴”越来越广为人知,工人也开始向公司提出要求,这也让公司考虑采取一个“中间方案”。“就是不会发那么多钱,100元左右,配合工作时间调整、凉茶、药品等的一个综合方案。”

但这一方案也仅限于本公司的员工,而在这家公司之下承包业务的施工队则要自己解决“高温补贴”的资金。到目前位置,夏女士“还没听说有哪个施工队发了的”。

“总的来说,企业一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这个问题的。即使发了高温津贴,企业为控制工资成本总量,也肯定会在工资的其他地方减少一些,就跟‘朝三暮四’一个道理。”夏女士直言不讳地说:“发高温津贴不如健全劳保制度,对什么情况该使用什么工具、设备、防护服,以及什么极端天气条件下该采取什么工作时间方案,这些不是对工人更实在的保护吗?高温天气条件也就包括在其中了。”

专家

属福利性质,企业违法成本低

1960年由卫生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关于暑期防暑降温工作的国家规定,已实行近50年。该条例对于防暑降温费的数额和违反规定如何处罚没有明确意见。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等相继制定了本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而全国半数以上省份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广东省2007年颁布《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每年的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必须向在岗职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但近日广东省又发出新解释规定,非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如何发放,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属于福利性质,不强制执行。

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劳动法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高温津贴”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力最关键是缺少罚则。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从自身利益出发很可能选择不付出这一部分津贴资金。另外,高温津贴金额不高,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钱与公司打官司。

他认为,法规条文应既明确企业应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又载明如何处罚,使之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加强行政处罚,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这样才能保证“高温津贴”不至于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纸上津贴”。

南方日报记者赵新星

实习生周游林宜默安孝如

■记者手记

不能让劳动尊严随汗水一起蒸发

环卫工人、交通协管员、巴士大叔……高温天,为这座城市挥汗如雨的湿衫者又何止他们?

昨日,记者结识了南方电力集团东区建设有限公司的一个电工班,连日高温,用电负荷不断加剧,工人们的作业量也在上升。前不久,一德路一处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电工们顶着烈日,从下午2时一直抢修到晚上10时才收工。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下发了通知,强调高温天气企业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但每月100多元的高温津贴,与湿衫者们的辛苦比,绝不算多,每月150元,平均每天5元,刚够买两瓶可乐。

更何况,这些湿衫者真正需要的不止是补贴———湿衫者们更需要制度的庇护;需要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尊严与价值不会随汗水一起蒸发。

■湿衫者日记

因为热,城市更要感念那些湿了衣衫的人,他们劳作,他们挥汗如雨,他们最了解烈日下皮肤的灼痛,从卫生到交通,湿衫者们给予城市一如往日的公共服务。无疑,他们的辛苦是为生计,但这不妨碍我们向其致敬。

环卫工老刘:凌晨4时,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街寺右北小区的环卫工人老刘出门扫街,他要负责三条街巷与一个街心花园全天的卫生。这份工作他每月能领到八百多元,钱不多,大热天,一元多的矿泉水,老刘也舍不得买瓶喝。

心声:有很多人不尊重我们的劳动,他乱倒垃圾,你批评他一句,他还会翻脸。

交通协管员谢生:上午7时,交通协管员谢生准点出现在中山一立交下的十字路口。他的老婆下岗待业,儿子读中学,家里花销大,这份工作能养家糊口,他很满足。站岗约10分钟,就有29名骑自行车的市民试图闯红灯,谢生鸣哨60多回,才在一个红灯的间隙喝了上岗后的第一口水。

心声:希望市民遵守交规,不只是为给我减负,因为我值勤的这个路口曾经有起车祸,一名女孩就倒在我眼前……

非空调巴士大叔老王:下午1时,广州东站公交总站,501路由东站开往九佛的非空调公交,巴士大叔老王打开前门,放旅客上车,公交车上座位滚烫,驾驶座头顶的温度计显示,公交内的气温高达37℃。

心声:这些天,不少老人坐车后,总感觉有轻微的中暑反应,501路公交为何不换成空调车?

亚运工地喷漆工阿良:晚上9时,天河体育中心工地,喷漆工阿良回到宿舍。为了亚运设施能如期交付使用,即便烈日,他也得坚持作业。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挤了六个男人,分上下铺住,盛夏的夜,上铺的工人总是热得无法入眠,几台小风扇吹出的风也是热的。

心声:……

南方日报记者钟锴

实习生林宜默安孝美

吴晓彭袁畅

文章编辑:张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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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发放缺少罚则 高温津贴多成“纸上津贴”
2010-7-9 8:19:46    来源:南方日报

■“高温津贴”并非强制发放,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执行怠惰,认为发津贴不“实惠”

■法律专家:“高温津贴”执行不力关键在于缺少罚则,建议加强行政处罚和劳动监察力度

酷暑难耐之际,人们最近得知了一个“送清凉”的消息:我省及各市劳保部门发出防暑降温通知,要求各单位企业给室外和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于6月至10月每人每月发放150元“高温津贴”。但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仍有很多在高温酷热中坚持工作的劳动者并未从中受益。

“高温津贴”制度缘何“口惠而实不至”?

■报料调查

工人

工资都难发,何谈高温补贴

昨日下午3时,记者到广州天河区某建筑工地采访时,这里近百名工人正在集体找工头讨要前三个月的工钱。工地上依旧烈日当空,他们这次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呆一会儿了。

还有少数工人仍在开工,郭师傅是其中一个,他隶属于另一个工头。他赤膊站立在工地中央,汗水已经将他的底裤浸湿。他的工作是埋设下水管道,管道每一节都有200斤重,赤日炎炎,他们每抬两节管道就得蹲地上歇一会。如此每天他们至少工作9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

“这么热的天气根本干不动活,重体力活我们都在早上凉快一点的时候干。”郭师傅说。避暑只能靠大量喝水,可是工地上只有2个人烧开水,很多人只能喝自来水。

高温补贴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连工资都担心领不到,还谈什么高温补贴!”

工头老齐坐在一间阴凉的小工棚里喝茶,他也有满肚子苦水要倒:“我们这种小工头,从上往下层层转包,没有谁答应给高温补贴,给得出工钱已经不错了。”

企业

更倾向调整工作时间避暑

“我们还没有发高温补贴,不过更改了工地的工作时间,上午提早了一小时,下午推迟了一小时。工时没有缩短,因为工期已经定在那儿,不过避开了中午的烈日。”广州一家建筑公司的行政人员夏女士告诉记者,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她认为发放高温补贴并不是最实惠的选择,企业更倾向于考虑采取权衡的措施。

“第一,高温补贴就算工人拿了也不会花,都是存起来或者寄回家;第二,人高温环境下工作本来就没有效率,企业再怎么发钱都不会激励出什么效率来,要是热出病还得算工伤。所以发高温补贴给工人是没有实际效果的,企业更愿意调整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

不过,随着“高温津贴”越来越广为人知,工人也开始向公司提出要求,这也让公司考虑采取一个“中间方案”。“就是不会发那么多钱,100元左右,配合工作时间调整、凉茶、药品等的一个综合方案。”

但这一方案也仅限于本公司的员工,而在这家公司之下承包业务的施工队则要自己解决“高温补贴”的资金。到目前位置,夏女士“还没听说有哪个施工队发了的”。

“总的来说,企业一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这个问题的。即使发了高温津贴,企业为控制工资成本总量,也肯定会在工资的其他地方减少一些,就跟‘朝三暮四’一个道理。”夏女士直言不讳地说:“发高温津贴不如健全劳保制度,对什么情况该使用什么工具、设备、防护服,以及什么极端天气条件下该采取什么工作时间方案,这些不是对工人更实在的保护吗?高温天气条件也就包括在其中了。”

专家

属福利性质,企业违法成本低

1960年由卫生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关于暑期防暑降温工作的国家规定,已实行近50年。该条例对于防暑降温费的数额和违反规定如何处罚没有明确意见。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等相继制定了本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而全国半数以上省份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广东省2007年颁布《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每年的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必须向在岗职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但近日广东省又发出新解释规定,非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如何发放,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属于福利性质,不强制执行。

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劳动法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高温津贴”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力最关键是缺少罚则。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从自身利益出发很可能选择不付出这一部分津贴资金。另外,高温津贴金额不高,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钱与公司打官司。

他认为,法规条文应既明确企业应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又载明如何处罚,使之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加强行政处罚,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这样才能保证“高温津贴”不至于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纸上津贴”。

南方日报记者赵新星

实习生周游林宜默安孝如

■记者手记

不能让劳动尊严随汗水一起蒸发

环卫工人、交通协管员、巴士大叔……高温天,为这座城市挥汗如雨的湿衫者又何止他们?

昨日,记者结识了南方电力集团东区建设有限公司的一个电工班,连日高温,用电负荷不断加剧,工人们的作业量也在上升。前不久,一德路一处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电工们顶着烈日,从下午2时一直抢修到晚上10时才收工。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下发了通知,强调高温天气企业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但每月100多元的高温津贴,与湿衫者们的辛苦比,绝不算多,每月150元,平均每天5元,刚够买两瓶可乐。

更何况,这些湿衫者真正需要的不止是补贴———湿衫者们更需要制度的庇护;需要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尊严与价值不会随汗水一起蒸发。

■湿衫者日记

因为热,城市更要感念那些湿了衣衫的人,他们劳作,他们挥汗如雨,他们最了解烈日下皮肤的灼痛,从卫生到交通,湿衫者们给予城市一如往日的公共服务。无疑,他们的辛苦是为生计,但这不妨碍我们向其致敬。

环卫工老刘:凌晨4时,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街寺右北小区的环卫工人老刘出门扫街,他要负责三条街巷与一个街心花园全天的卫生。这份工作他每月能领到八百多元,钱不多,大热天,一元多的矿泉水,老刘也舍不得买瓶喝。

心声:有很多人不尊重我们的劳动,他乱倒垃圾,你批评他一句,他还会翻脸。

交通协管员谢生:上午7时,交通协管员谢生准点出现在中山一立交下的十字路口。他的老婆下岗待业,儿子读中学,家里花销大,这份工作能养家糊口,他很满足。站岗约10分钟,就有29名骑自行车的市民试图闯红灯,谢生鸣哨60多回,才在一个红灯的间隙喝了上岗后的第一口水。

心声:希望市民遵守交规,不只是为给我减负,因为我值勤的这个路口曾经有起车祸,一名女孩就倒在我眼前……

非空调巴士大叔老王:下午1时,广州东站公交总站,501路由东站开往九佛的非空调公交,巴士大叔老王打开前门,放旅客上车,公交车上座位滚烫,驾驶座头顶的温度计显示,公交内的气温高达37℃。

心声:这些天,不少老人坐车后,总感觉有轻微的中暑反应,501路公交为何不换成空调车?

亚运工地喷漆工阿良:晚上9时,天河体育中心工地,喷漆工阿良回到宿舍。为了亚运设施能如期交付使用,即便烈日,他也得坚持作业。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挤了六个男人,分上下铺住,盛夏的夜,上铺的工人总是热得无法入眠,几台小风扇吹出的风也是热的。

心声:……

南方日报记者钟锴

实习生林宜默安孝美

吴晓彭袁畅

文章编辑:张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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